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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信阳市公安交管大队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2026年5月13日21时43分许,我市浉河区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经查,常某朋(男,40岁)驾驶私家小轿车行驶至春晓路与申城大道交叉口时,与一车辆发生剐蹭后失控,致1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1人伤势较重),常某朋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经现场呼气检测,常某朋酒精含量为331mg/100ml,涉嫌醉驾。伤者已送医救治,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信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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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阳公安、封面新闻

一审:黄佳僖、雷孜研

二审:曾雨田

三审:何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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