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姚箬君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无条件的强制性法定抚养义务,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状态、夫妻分居事实的影响。5月14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近日,成都大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支付相应抚养费。
据悉,小王和小芳登记结婚后育有两女。在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家庭生活及经济琐事发生纠纷,小芳将两个孩子带回娘家生活,但二人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小王分五次共计向小芳支付抚养费22000元后便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小芳作为两个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王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同时每月向小芳支付两女抚养费,直至她们均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的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受父母婚姻关系状态的影响,即便夫妻双方分居且未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应依法履行抚养义务。且现有证据表明两女随小芳生活状态稳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暂时维持现状更符合子女利益,小王不能以未达成抚养方案为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最终法院综合案件事实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判决小王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等。
承办法官提醒,父母抚养子女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必须依法全面履行抚养监护职责。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