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营商环境河北行---邢台沙河 沙河履约短板拷问邢台营商环境建设成效

近年来,河北省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聚焦政务诚信、履约践诺、项目落地保障等关键环节出台系列法规政策,明确要求各级政府严守招商引资承诺、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然而,沙河市新湡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自招商落地后长期停滞、企业千万级前期投入结算清算无实质推进,暴露出当地主管部门在项目履约、政务诚信建设中的突出短板,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硬性要求形成明显背离。

据了解,沙河市新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为河北省纳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的重点环保基建项目,规划设计日处理污水2万吨,占地50亩,总投资1.66亿元,投资方经营期限29年,是当地招商引资引入的民生基建重点项目。2020年8月,该项目通过社会公开招标,由外地企业江苏欧亚华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同年8月获沙河市官方PPP项目批复,9月政企双方正式签订项目合作合同,招商引资落地流程合规完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按照项目合作约定,中标企业专项成立沙河市得汇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全权负责项目前期筹备落地工作。入驻当地四年间,企业严格履约、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先后完成招标代理、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编制、土地勘测等多项核心前置工作,累计垫付资金316万余元。2021年,受疫情影响项目执行主体调整为沙河市铭都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后,企业持续加码投入,推进初设优化、环评落地、土地补偿缴纳、土地手续报批等关键工作,累计投入资金约1013万元。

在企业全力推进下,项目各项合规手续有序办结:2021年5月取得环评正式批复,2023年2月项目土地手续通过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审核,企业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及项目推进要求,足额、按时完成前期投入和筹备工作,全面履行了市场主体的合同义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与企业积极履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项目主管单位沙河市开发区管委会履职严重缺位,直接导致项目全面停滞。2023年春节后,沙河市开发区管委会未按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未将项目合规土地权属办理至项目公司名下,致使项目后续施工审批、工程建设、手续备案等所有环节全面停摆,项目彻底无法推进。在企业无任何违约行为、项目手续合法完备的前提下,2023年3月16日,沙河市开发区管委会单方面向项目公司下达合作协议解除通知。

为挽回项目、推动复工建设,项目运营企业先后两次向开发区管委会提交书面说明,详细阐述项目停滞原因、企业履约情况,主动申请协调解决土地权属问题、重启项目建设,但当地主管部门始终未予以正面回应、未落实任何整改推进举措,项目合同解除、结算清算工作自此长期搁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妥善化解纠纷、盘活项目、挽回投资损失,2024年8月,涉事企业联合向沙河市开发区管委会提交第三方专业审计报告,经北京至城会计师事务所核定,企业为该项目累计合法投入资金约1320万元,相关凭证、明细、审计材料完整可查,结算清算依据充分、事实清晰。但截至2026年3月,当地主管部门始终未启动实质性结算清算流程,未给出明确处置方案,拖延履职行为持续近两年。

沙河市开发区管委会长期不作为、不履约,已引发政企纠纷升级,让外地招商企业陷入重大经营风险。2025年10月,项目原始中标企业已向沙河市人民政府提起诉讼,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规建议双方庭前调解。但因前期垫付大量资金的沙河市得汇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诉讼,且诉讼诉求未涵盖该公司全部前期投入,企业千万级合法投资面临无法赔付、血本无归的困境,外地招商引资企业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害。

梳理河北省营商环境相关法规政策可知,本次沙河项目暴露的问题,完全违背全省政务诚信建设核心要求。《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九章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履行向经营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机构职能调整等为由违约毁约,确需变更合同的需依法依规处置并赔偿企业损失。同时,条例第五十四条硬性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以等待审计、内部流程等为由,延迟、拒绝支付企业合法账款。

此外,2025年河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重点强调,要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坚决整治政府违约、履约拖延、项目落地保障不力等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督办机制,杜绝政企合同“悬空”、企业投资“打水漂”现象。沙河市开发区管委会在企业全面履约、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作、长期搁置结算清算、拖延兑付企业合法投入,属于典型的政府违约、履职不作为行为。

从营商环境建设维度审视,招商引资的核心是“引得来、留得住、服务好、守信用”。外地企业携资本、技术入驻沙河,助力当地环保基建升级、补齐民生短板,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助力。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主体,理应坚守契约精神、恪守合同约定、主动履职尽责。但沙河市相关主管部门罔顾省级营商环境法规政策,漠视企业合法权益,单方面违约、长期拖延清算赔付,不仅让招商企业蒙受巨额经济损失,更严重破坏了地方政务公信力,损害沙河乃至邢台区域招商引资口碑,违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的工作大局。

政府契约精神是最优的营商环境,政务诚信是区域发展的核心软实力。沙河本次项目履约纠纷,绝非简单的项目纠纷,而是地方职能部门履职失责、政务诚信缺失、营商环境落实不到位的典型体现。各级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对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级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要求,正视问题、主动纠错。

针对本次事件,社会各界及市场主体呼吁,沙河市开发区管委会需直面履职短板,立即启动专项处置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依规依矩完成项目合同解除后的结算清算工作,足额保障外地招商企业的合法投资权益。同时,属地应当全面排查政企合作项目履约情况,严肃整治政府违约、拖延履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格落实省级营商环境政策要求,重塑政务诚信,杜绝类似损害营商环境、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的事件再次发生。

(来源:搜狐城市-保定)

免责声明:仅供参考,文章旨在分享信息,不构成投资建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