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辅助驾驶等技术虽然减轻了驾驶人的操作负担,但切勿过分依赖,更不能成为广大驾驶人侥幸违法的手段。近日,柳州交管部门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再次敲响警钟:一名驾驶人饮酒后开启智能辅助驾驶,企图“省心”开车,结果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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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9日,有群众报警,称柳州市柳东新区东晋大道上有一辆新能源汽车长时间停在道路中央,情况不明,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发现该车驾驶人陈某身上带有浓烈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移交交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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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鱼峰二大队民警到场后,通过酒精快排初筛仪对陈某进行检测,确认其涉嫌饮酒驾驶。随后,陈某被带回交管大队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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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取天网监控和卡口照片,民警发现,该车行驶过程中虽开启了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但陈某已处于睡眠状态,双手完全离开方向盘。最终,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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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陈某处以罚款 13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并暂扣 6 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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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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