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悦豪之光写字楼业主,地下车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强行收取每月800元停车费,而且声称地下车库是开发商的,周边写字楼每年才收取1000元左右费用,物业也不拿出政府相关收费批准文件,就是强行收费,不缴费不让入库,恳请您关注解决此事,谢谢

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喀什市学府街道工作人员对接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停车收费政策,两部门均明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商业配套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主体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现行文件中未对该类商业区停车场设定具体收费上限。

物业已在地下停车场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停车收费公示牌。

您提出的“地下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应免费使用”的问题不属实。悦豪之光为商业写字楼项目,其地下车位属于商业区配套建设设施,并非全体业主共有。经实地核查,周边标注1000元/月左右的车位为2016-2017年建成的老项目,与2024年新建的悦豪之光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硬件配置及运营成本上存在显著差异。对停车费用高的情况,经社区反复沟通协商,物业已推出针对性优惠方案:协调其他车主租赁的空闲地下车位对外租赁,年租金为3000元,折合月租由原来的800月每月降低为250元每月,切实降低业主停车成本。感谢您的留言。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原文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