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目前所剩3位“委员”,除了“委员会”运作因人数不够暂时停摆外,剩余“委员”的任期将于7月31日届满。国民党民代洪孟楷15日于台民意机构质询台行政机构负责人卓荣泰时,质疑卓迟未补提“委员”名单的做法已经“违法”;卓荣泰则直言,还在自我检讨之前提出的“委员”哪里有问题,“要找到跟过去完全不一样的人,但真的很难找。”
洪孟楷指出,“NCC组织法”第4条明文规定,“委员”任期届满前3个月,台行政机构应提出新任“委员”人选送交台民意机构审查;若台民意机构不同意提名或“委员”出缺未达法定人数,台行政机构负责人也应于三个月内补足提名。洪强调,法条中的“应”与明确期限都属强制规定,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
洪孟楷表示,台行政机构去年11月7日提出4名“委员”人选,但遭台民意机构否决,“依法”应在今年2月7日前重新补提名,但截至5月15日仍未提出新名单,已“违法98天”;另外今年7月31日将再有3名“委员”任期届满,“依法”台行政机构应于4月30日前完成提名,如今也已逾期15天。他质疑,“一个‘违法’98天、15天的台行政机构负责人,如何要求行政官员‘依法’行政?”
卓荣泰则称,原本预计是在4月底提出人选,至今未提出的原因,在于“我还在自我检讨之前提的人选到底哪里有问题。”卓强调,包含“NCC”及“中选会委员”提名人选,他都一直在检讨人选被否决的原因,并且要找到跟过去完全不一样的人,“但真的很难找。”
洪孟楷则质疑,“寻觅人选”与是否“违法”是两回事,卓荣泰以“检讨中”作为理由,无法改变逾期未提名的“违法”事实。洪也点名询问在场的台法务部门负责人郑铭谦,质疑若一般民众“违法”后仅以“正在检讨”为由,是否也能免除法律责任?
卓荣泰则强调,问题核心在于提名人选能否获得台民意机构接受,因此台行政机构必须审慎评估。他强调,并非自己“无能”,而是找不到人。洪孟楷则强调,“违法”就是“违法”,没有狡辩空间,台行政机构要么就是不遵守法令,要么就是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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