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根据青岛证监局发布的公告,鲲鹏(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潘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陆智慧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朱江汉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鲲鹏私募提供、报送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而且管理的基金产品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为他人代持的投资者募集资金。此外,鲲鹏私募与其他公司存在人员混同。朱江汉替潘磊代持公司股份,在青岛证监局进行调查时,隐瞒了有关事实。以上行为均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