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作坊还有工厂现在一切正常,没受什么影响,相信他们在用工方面会更加注意。”4月7日,汕头潮阳法院贵屿法庭法官张伟雄联系到年前协助法庭调解案件的一位村治保主任,了解纠纷当事人现状,得到了令人心安的答复。

而事情还要从过年前,贵屿法庭收到一份特殊的立案申请材料说起。

“我就是想快点拿到钱回老家治疗,需要有个地方帮我解决这个问题,今天才会来法庭,其实我也不知道该告谁。”看张伟雄在立案窗口仔细翻看他的材料,小周有点紧张,他心里知道这样不太对,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结合材料和小周补充的细节,法官初步捋清了纠纷始末。原来,事发当天,小周因找不到工作,就到原先打过零工的一个小作坊找活干,老板娘便让他帮忙送货到距离几百米处的一个工厂。小周送货到工厂,在卸货时从三米高的平台摔下,受伤后被工厂的人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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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出院,就找不到那个老板娘了,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但我知道工厂老板的名字。”小周告诉法官他为什么要告工厂老板,“法官您能帮我找人吗……”

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法官先是严肃认真向小周释明民事诉讼有关法律规定,再沟通问题的解决办法。

鉴于小周并不清楚实际雇主身份,案件被告不适格,事实不清,若按常规诉讼程序推进并另行启动工伤认定,周期长、程序繁琐,小周的伤也等不起,为尽快查清案件事实、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决定先联合工厂所在地村居委干部及特邀调解员,共同前往事故发生地实地走访调查。

到了村里,治保主任带着法官找到了工厂老板,老板表示他也很无辜,在仔细回忆事发当天货物往来情况,并找出订单凭证之后,确认他并非小周的雇主。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引导下,工厂老板也终于说出小周口中的老板娘是彭女士,不过她近期都在外跑生意,所以小周找不到她。

确认了实际雇主身份,法官随着治保主任赶到了小作坊,正好碰上彭女士外出回到作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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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着法官和调解员的面,彭女士很干脆就承认了小周是受她的雇佣,事发当日在厂区卸货时发生事故,对于她这段时间没顾上赔偿小周的事也表示很抱歉。明确法律关系和责任主体后,法官迅速组织小周与彭女士进入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彭女士当场将5万元赔偿款项交付小周,让小周可以安心回家休养。

法官不满足于案件怎么判,而是力求实质化解纠纷,追求案结事了人和,正是潮阳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的生动写照。接下来,潮阳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民生案件多元解纷机制,将“如我在诉”意识融入做实定分止争全过程各环节,以更高效率、更贴民心的举措解决案件办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

来源:潮阳法院,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