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5日)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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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如下
近期,我省进入野生菌生长和销售季节,有毒野生菌中毒易发高发。为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预警通告:
一、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不采摘、购买、食用不熟悉、难辨别以及来源不明的野生菌。
二、食用野生菌后若出现头晕、呕吐、恶心、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就诊。
三、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等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首诊医疗机构第一时间救治,对误食剧毒类鹅膏(包括致命鹅膏俗称白罗伞)、亚稀褶红菇(俗称火炭菌)等剧毒野生菌中毒及危重症病人,及时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争取救治黄金时间。
特此通告。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云南卫健委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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