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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义务教育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等相关规定,现将涪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6年毕业的小学生

二、招生学校

(一)公办学校。涪城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二)转公学校。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绵阳中学英才学校。

(三)民办学校。绵阳市东辰学校、绵阳东辰聚星学校、绵阳育才学校、绵阳市科艺小学。

、报名时间

(一)公办学校:2026年5月20日—6月20日

(二)转公学校:2026年5月20日—6月28日

(三)民办学校:2026年5月20日—6月28日

(四)共享学位:2026年7月13日—7月15日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涪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学校服务辖区申报片区学校,家长须提交以下资料:①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②在涪城区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任意一项,及个人房屋信息查询记录)。申报乡镇学校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只需提供户口簿。

空挂户籍和挂靠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统筹调配学位。

2.流入地随迁人员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涪城城区范围以外,需就读涪城区公办学校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外来购房人员子女

①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②在涪城区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任意一项,及个人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2)居住证持有人子女

①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②截至2026年4月30日,由涪城公安机关签发的《四川省居住证》。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①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②与绵阳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绵阳城区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

③截至2026年4月30日,当年在绵阳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证明;

④截至2026年4月30日,由涪城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涪城区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二)转公学校

1.取得涪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通过涪城区申报转公学校(可同时填报多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

2.转公学校摇号时间为2026年7月4日

三)民办学校

1.取得涪城区、科新区和经开区公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申报涪城辖区民办学校(可同时填报多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

2.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可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申请并通过直升招录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得参加转公学校及其他民办学校摇号。自愿放弃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原就读的民办学校将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3.民办学校摇号时间为2026年7月11日

(四)公办学校共享学位

1.在保障政策规定人员子女就读的基础上,部分学校按照一定比例共享学位。取得涪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申报共享学位。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报一个共享学位

2.报名人数超过共享学位数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报名人数不足共享学位数的全部录取。

3.共享学位摇号时间为2026年7月18日

五、办理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须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简称“全省系统”)进行线上操作。家长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区(园区)报名,请根据本人符合的条件申报属地公办学校,并可填报城区相应转公学校及辖区内的民办学校。

(二)资料审核

1.区教体局根据不同类别的学生分批次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问题,系统会通过家长关注的“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向家长发出通知,家长应根据通知要求补充相关材料,重新上传资料并提交。重新上传次数至多3次,若还需提交申请,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区教体局指定招生咨询服务点现场办理。

涪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5月20日—6月20日(工作日内),到片区学校进行咨询。

城区随迁子女:5月20日—6月20日(工作日内),到涪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服务点(金菊街33-13号)进行咨询。

乡镇随迁子女:5月20日—6月20日(工作日内),可根据居住地址,就近选择到绵阳市第十二中学(青义镇)、绵阳市第十五中学(丰谷镇)或绵阳市涪城区吴家小学(吴家镇)招生咨询服务点进行咨询。

(三)学位发布

户籍学生和随迁子女学位审核合格后,“全省系统”会统一发布录取信息,家长登录系统查询录取信息。

四)学位确认

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通过“全省系统”扫码报到确认学位

1.转公学校:2026年7月5日—7月6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转公学校学位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共享学位摇号,只能到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

2.民办学校:2026年7月12日—7月13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不得参加公办学校共享学位摇号,只能到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

3.公办学校(含共享学位):2026年7月19日—7月2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共享学位的,只能到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的,将不予保留涪城区公办学校学位。

六、其他事项

(一)已经在小学或初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申报小学或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申报,一经查实,取得的学位自动作废。

(二)“全省系统”不支持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申报如需转学到涪城区公办学校的,涪城区户籍生到片区学校提交申请和佐证资料,随迁子女于6月5日至6月20日到涪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服务点(金菊街33-13号)提交申请和佐证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统筹安排。

(三)符合条件的教育优抚对象子女入学,需按照所属类别(户籍生或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并于5月20日至6月20日到区教体局进行线下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在涪城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符合条件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家长如未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则只能按实际摇号结果录取。

(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缓学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延缓入学。缓学期满后,应及时入学。

(七)严肃报名纪律。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将由教体、公安、住建、人社等部门联合审核,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详情可咨询临近学校)。

区教体局咨询电话:2360108;监督电话:2351380

相关学校咨询电话、服务辖区及招生计划详见“涪城智慧教育”网通知公告页(网址:http://gg.fcet.cn)。

2026年涪城区转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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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绵阳涪城区服务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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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涪城教育

编辑:Helen

审核: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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