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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

是威胁道路安全的“头号杀手”

无数血的教训早已敲响警钟

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

酒后铤而走险驾驶车辆

触碰法律红线

“隔夜酒”

侥幸上高速被查!

5月6日上午10时许,驾驶人马某驾驶机动车途经沙井收费站,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例行检查。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面对检测结果,马某坦言自己前一日晚间曾饮酒,自认为经过一夜休息酒精已经代谢完全,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隔夜酒”仍被检测出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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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当场对马某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普法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作出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一方被醉驾拘役三个月

一方新驾照“报废”

在大化瑶族自治县看守所内

醉驾肇事的覃某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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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溯到3月16日凌晨,覃某喝了2斤多米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红电南路一巷口时,与对向车道一辆左转弯的白色小客车猛烈碰撞。摩托车侧翻,覃某摔倒在地多处擦伤,白色小客车车头严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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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大化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接警赶到到场后,用酒精检测仪快速检测棒对覃某进行吹气检测时亮起红灯,带覃某到医院抽血检验,血检确认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20.88mg/100ml

最终,小客车驾驶人韦某驾车转弯未礼让直行车辆,是事故主因;最终其实习期内记满12分,依法被注销驾驶证,罚款150元。

覃某不仅醉驾,还存在准驾不符、驾驶逾期未年检摩托车等多项违法,加剧事故风险。最终被判处拘役3月、罚金2300元,同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准驾不符、车辆逾期未年检处以罚款300元。

自认为酒精消散

一查:50mg/100ml

5月6日,百色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四大队执勤民警在G80广昆高速平果收费站口对一辆小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说话时酒味很浓,而且面部泛红,使用呼吸时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5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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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黎某称,前一晚饮用白酒和啤酒,次日起床后自认为体内酒精已完全消散,便驾车上路行驶,殊不知仍被查到酒驾。

最终,交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句话,大家天天挂在嘴边

酒后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千万别抱着侥幸心理,拿命去赌

广西公安交管部门现把近期查到的

部分酒驾人员名单曝光

贺州市

涉嫌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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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

涉嫌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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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的危害

1

酒精会麻痹神经、模糊视线、降低判断力,哪怕是熟悉的路段、短途出行,也极易引发车毁人伤的悲剧。

2

酒精代谢因人而异,休息数小时不等于体内酒精已完全清除。“自我感觉良好”绝非安全驾驶的依据。聚餐饮酒后,应保证充分休息,待酒精彻底代谢、精神状态完全恢复后再驾车出行。

3

在转弯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周边车况、路况,注意避让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和行人,切勿“急在一时”。

交警提示

广大驾驶人切记:珍爱生命,抵制酒驾醉驾!亲朋好友聚餐喝酒,要做到不劝开车人喝酒,为喝酒人叫代驾,坚决劝阻同桌人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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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宁业琛

内容来源:南宁交警、河池交警、百色交警、广西贺州交警、贵港交警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