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全检查人员在一家
机械制造企业车间发现
企业竟在桥式起重机(行吊)轨道下方
设置办公室、化验室
(现场图片)
检查人员
你们怎么能这样设置办公室、化验室呢?多危险啊!
安全管理人员
办公室离轨道还有一段距离,而且吊物都走中间,从来没碰过人,哪有危险?
检查人员严肃指出
根据相关规定,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设置工作场所,行吊的危险区域不仅包括轨道正投影区,还应向两侧外扩。这个区域内不允许设置人员密集场所。
很多企业只关注吊物有没有砸到人,却忽视行吊运行中的摆动、钢丝绳断裂、脱钩等风险,更不了解危险区域的划定标准。日常使用中没出事故,不代表没有安全隐患。
企业负责人
我们一直认为办公室离轨道有距离,而且吊物都走中间,不会有问题。没意识到危险区域还要外扩,更不知道这里严禁设置固定作业场所。
整改意见
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办公室、化验室,将相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拆除危险区域内的固定设施,设置物理隔离带和醒目的警示标志;重新规划车间布局,将办公室、化验室搬迁至行吊危险区域外;为行吊加装行程限位器、防摆装置等防护设施,从技术上限制吊物进入危险区域。
企业负责人表示
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T6067.1—2010
任何人不得在悬停载荷的下方停留或通过;吊运载荷时,不得从人员上方通过;应在起重机的合适位置或工作区域设有明显可见的文字安全警示标志,如“起升物品下方严禁站人”“臂架下方严禁停留”“作业半径内注意安全”等。
当前,一些机械制造企业
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仍然不够重视
危险区域划定、人员禁入吊物下方等
专业性规范不够重视
这些隐患已经导致过不少事故教训
1
白鹤上海万丰重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11”
一般起重伤害事故
2025年5月11日
上海市青浦区
上海万丰重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加工车间内,操作工操作行车在吊运一批零部件时,吊运的零部件突然脱落并压到站立在正下方的操作工,造成1人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作业人员违反本单位行车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未确保吊物绑扎稳定牢靠、未进行试吊检验的情况下直接使用行车进行吊运作业,起吊后吊物的起吊高度过高,在吊运过程中作业人员站立在吊物正下方,吊物脱钩后直接压砸到下方的作业人员。
2
永胜机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10·18”
一般起重伤害事故
2024年10月18日
江苏省昆山市
永胜机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2名员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29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操作工在操作起重机械设备吊装时,使用载荷为1吨的吊装带,对重量为2.452吨的法兰面加工机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导致吊装物突然坠落,致使操作工和工友被挤压致死。
相关企业需要重视危险区域的整体管控
通过加装行程限位器、防摆装置等
从源头防控吊物运行风险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2026年5月15日四版 原标题《上面是行吊轨道 下面设办公室、化验室》作者:姚晓林
责任编辑:刘峰
编辑:孟德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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