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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事关孩子上学

苏州发布最新入学政策!

大班全面免收保教费!推行长幼随园

小学分班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中考跨区招生志愿,由6个增至10个!

明年起民办高中也纳入统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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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政策更宽松、更规范

入学更公平也更便民了!

原文如下——

一、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积极回应幼有优育需求

(一)落实免费学前教育政策。明确公办园大班免收保教费、民办园按照属地同类型公办园大班减免标准直接免除相应金额,据实收取,不得“先收后退”。明确大班幼儿复读审批程序与要求,接收园需为符合条件的复读幼儿建立学籍,保障其同等享受免费政策。

(二)加大普惠学前资源供给。鼓励公办园在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基础上,适当放宽入园条件限制,最大限度地吸纳随迁子女入园。各级各类幼儿园在满足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入托需求后,可招收周边区域适龄幼儿入园入托。有条件的地区和幼儿园可推行“长幼随园”。

(三)推动托幼一体规范发展。要求幼儿园开设托班需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在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强调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必须严格遵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落实场地、师资、安防、卫生保健等要求,合理控制托班规模,规范日常照护流程,稳妥有序开展托班招生。

二、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依法保障平等入学权利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实行“公民同招”,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二)强化随迁子女入学保障。结合“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具体要求,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持续推进公办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区域进一步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加大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和转学保障力度。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一是方案公开,学校编班方案必须提前向家长公布,明确分班原则、程序和师资配备情况;二是过程公开,邀请学生家长、责任督学、纪检监察部门等代表现场监督分班过程,有条件的区域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三是结果公开,编班结果一经确定,第一时间向家长公示,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擅自变更。

三、

优化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推动学校多样特色发展

(一)增加普高学位供给。主动顺应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加大普通高中资源建设力度。重点指导优质普通高中有序扩大办学容量,因地制宜发展综合高中(班),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普高教育的迫切需求。进一步健全普通高中市域统筹管理机制,持续深化六区优质普通高中跨区招生改革。

(二)科学编制招生计划。统筹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公民办协同发展机制,依据初中毕业生基数变化、普高资源供给、综合高中(班)规划、往年招生计划落实情况等,测算并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继续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政策。跨区招生、自主招生、实验项目、国际(境外)课程、指标生等未招满的计划须转入学校统招计划。

(三)规范普高自主招生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操作办法,加强面试评价监管。严格审核自主招生学校资质、招生范围和录取标准,招生名额纳入招生计划。四星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名额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自主招生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中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各校具体方案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四)规范实验项目招生。普通高中申报的专业特长类、国际(境外)课程类和面向普通类高考的学科类实验项目,需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开展年度评估,未经审核评估,不得擅自举办各类实验项目。2027年起,民办学校可以参照公办高中申请开设学科类实验项目,招生区域为学校统招区域,招生名额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进一步探索实施青少年足球整建制升学、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等项目。专业特长类招生需经当地教育招考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录取。各类实验项目要健全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招生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

四、

强化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健全兜底保障长效机制

针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加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布点和内涵建设,配备专职资源教师,依法对其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确保特殊群体入学机会公平和教育过程公平。提高特需学生教育普及程度,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努力为适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提供优质的融合教育服务。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应创造条件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需要的适龄儿童提供融合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普校主体,以适宜融合为原则,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安置方式,努力为适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提供优质的融合教育服务。统筹安排中、重度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障儿童少年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协同残联等相关单位,通过送教(康)上门、送教(康)进康复机构或残疾人之家等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对因重度失能、需专人护理等原因无法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学生学籍建在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纳入统一管理。高中阶段,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障学生随班就读,为特需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持有残疾证的特殊需要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实行全免费。针对经济困难和特殊家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政策,采取切实措施扶贫帮困,切实保障贫困家庭的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五、

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努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全过程监管,严肃招生纪律,对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对区域内学校开展全面排查,持续纠治中小学招生中影响教育公平问题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监督机制,强化重点环节和重点信息的审核监督。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于存在各类违规招生问题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停止办学等处理。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宣传解读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对于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对于泛化炒作“教育内卷”等话题以及攻击抹黑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行为,及时管控处置,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具体细节如下——

一、

幼儿园入园工作

(一)幼儿园小中大班招生对象年龄范围?

小班为3周岁(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中班为4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大班为5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严禁招收不满三周岁幼儿入学前班。

(二)公办幼儿园托班招生年龄?

公办幼儿园在满足本区域内3-6岁幼儿入园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且场地、师资等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的,可向下延伸开设托班,主要招收2~3岁幼儿。托大班招生对象年龄是2~3岁(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出生),若开设托小班、乳儿班、混龄班,编班要求参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执行。公办园托班招生计划和方案由各县级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如何报名入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1.具有本地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原件、体检健康证(体检健康证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实际居住材料)、家长身份证原件,填写苏州市幼儿报名登记表,根据幼儿园提供的网上通道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实行线上登记、报名。

2.非本地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原件、体检健康证(体检健康证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在苏州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同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原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材料,填写苏州市幼儿报名登记表,根据幼儿园提供的网上通道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实行线上登记、报名。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的相关要求,儿童在入园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各幼儿园在招生时,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四)市区幼儿园什么时间报名?

苏州市区报名时间:5月30日(周六)至5月31日(周日)。各县级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各幼儿园组织适龄儿童家长线上登记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录取后应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五)享受大班免保教费政策的对象是什么?如何收费?

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正规幼儿园大班在读儿童(含混合班适龄儿童、复读大班儿童),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建立正式学籍,即可享受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公办园大班免收保教费,民办园按照同类型公办园大班减免标准免除相应金额,据实收取,不得先收后退。

二、

义务教育入学工作

(一)市区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对象是什么?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3.依据苏州市区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要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特殊需要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市区初中一年级的入学对象是什么?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含集体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3.依据苏州市区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注:年满16周岁(201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三)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如何报名?

今年义务教育学校继续通过电子信息化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可通过苏周到APP中“入学一件事”栏目进行信息采集、报名,推进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实施线上报名、材料审核、录取“一网通办”,线下业务办理简化表格填写、证明材料提交“只进一门”。

(四)市区公办小学和初中入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指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根据需要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审核资料。小学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初中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学籍卡等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指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由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资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小学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初中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学籍卡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如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3.在苏州市区无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要求在市区入读公办学校,须申请积分入学。通过积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学名单的(包括统筹调剂的),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通知和入学告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名。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根据《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执行。小学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③出生医学证明原件;④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初中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③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④子女学籍卡。

(五)市区公办小学和初中地段生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基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地段生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多子女核心家庭等情况,其成员数的认定按三口之家计算。

4.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5.具有市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户籍所属区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至所辖公办学校就读。

6.市区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及父母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且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唯一居住地,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学生施教区认定的依据。

7.市区户籍学生,其户口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在施教区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相关材料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④孤儿。

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9.随迁子女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相对就近入学;随迁子女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相对就近入学的依据;在市区无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相关政策执行。

10.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家庭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信息进行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核心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具体以各地规定为准。

(六)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何报名入学?

结合“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根据《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具体要求,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让符合要求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保障其享有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指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根据需要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审核资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市区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指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由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资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3.在市区无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要求在市区入读公办学校,须申请积分入学。通过积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学名单的(包括统筹调剂的),根据各区发放的入学准入通知和入学告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照顾对象的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有关文件执行。

5.未准入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根据学籍管理要求,未经审核备案的民办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能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在选择民办学校时,应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招生计划,对照招生条件进行合理选择。

(七)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如何申请?

1.在市区无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的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要求在市区入读公办学校,须申请积分入学。

2.申请积分入学时,仅限申请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3.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六个月及以上。

(2)申请时,在苏州市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申请时间:3月1日至5月31日;

(2)公布学位和准入排名资格线:6月30日前;

(3)公布排名名单:7月10日前;

(4)发入学准入通知和入学告知书:7月20日前;

(5)统筹调剂:7月25日前;

(6)跨街道(乡镇)的再次调剂:8月5日至8月31日前。

5.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其积分分值要根据公办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和流动人口的积分进行排名,若积分达到当年度本区域(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可以就读公办学校。

(八)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报名录取?

选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要求等信息,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1所,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现场审核以及计划类别确认工作。现场审核时,小学报名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初中报名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学籍卡等材料。

结合苏州城市区划调整工作实际,按照“兼顾历史、平衡资源”的原则,在民办学校招生时,继续将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作为同一招生片区,学生可选择片区内1所民办学校报名。具体报名对象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

民办学校采取“分类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摇号、分类录取”方式,当该类报名人数未超过该类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当该类报名人数超过该类招生计划的,所有该类报名人员全部实行该类计划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当双(多)胞胎子女填报的学校和计划类别一致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将双(多)胞胎子女作为一个摇号单位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含在各校分类招生计划内),同时派中或同时不派中;若不申请,双(多)胞胎子女按照一人一号规则,分别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选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家庭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情况以及相关公办学校学位等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学位匹配”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九)市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符合条件的适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由各地依法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巩固适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坚持普校主体,以适宜融合为原则,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安置方式,努力为适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提供优质的融合教育服务。统筹安排中、重度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障儿童少年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协同残联等相关单位,通过送教(康)上门、送教(康)进康复机构或残疾人之家等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对因重度失能、需专人护理等原因无法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学生学籍建在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纳入统一管理。

(十)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如何实施?

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均衡编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一是方案公开,学校编班方案必须提前向家长公布,明确分班原则、程序和师资配备情况;二是过程公开,邀请学生家长、责任督学、纪检监察部门等代表现场监督分班过程,有条件的区域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三是结果公开,编班结果一经确定,第一时间向家长公示,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擅自变更。

(十一)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主要工作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1.公办学校入学时间安排

5月29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

5月29日-6月4日,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6月6-7日(周六至周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材料。

6月13-14日(周六至周日),公办初中现场审核材料。

6月30日起,做好各类统筹入学工作。

8月1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2.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安排

5月29日前,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6月8-22日,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现场材料审核以及计划类别确认。

6月26日,组织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

8月1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2026年苏州市区普通高中跨区招生是否继续开展?

为推动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在更大范围辐射,满足更多考生入读优质普通高中的愿望,2026年继续开展部分四星级普通高中和热点高中面向六区跨区招生,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跨区招生批次安排在所有中招志愿录取批次的最前列,考虑到实施跨区招生的学校(含校区)数目有所增加,今年将在跨区招生批次设置10个平行志愿,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的方式进行。市教育局将统一划定跨区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2026年苏州市区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政策是否继续执行?如何操作?

2026年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相关规定。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70%。指标生计划按照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统招区域内各初中校(含完中、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的原则组织实施。各招生区域将结合实际划定指标生录取最低标准。享受指标生政策的学生须满足地段生认定或积分入学等其他相关要求且在其服务片区初中连续在籍在读满三年。

(三)2026年苏州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是否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如何实施?

今年继续实施四星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行自主招生的区域为学校所在区域,招生对象为在基础学科、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学生,招生名额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学科类实验项目招生分“考生报名、材料审核、面试评价、依序录取”四个阶段。做到方案公开、程序规范、综合评价、择优选择。报名时间与学生中招志愿填报时间一致,每位学生限报一所,面试评价在中考文化考试结束后、中考分数公布之前统一进行。学科类实验项目的报名、面试评价和录取等各项工作,参照四星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面向学校统招区域进行。

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学生的中考成绩纳入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中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且学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各统招区域划定的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采用综合成绩优先、考生自主选择、按照计划录取的录取模式。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中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可以选择自主招生录取或按志愿录取。如果选择自主招生录取,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选择一经确定,不能更改,不再进入志愿录取流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将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综合成绩排名较后而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四)如何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程序和要求,确保自主招生的公平、公开、公正?

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程序和要求,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所谓机会公平,就是把选择学校的主动权交给每一个学生,每个应届初中毕业生均享有自主招生的报名机会。

所谓程序公开,就是通过多样检测,确保程序规范,自主招生分“考生报名、材料审核、面试评价、依序录取”四个阶段,特别是依序录取中的“综合评价、择优选择”必须向社会公开,阳光操作。

为了确保结果公正,要求各地各校对报名、审核、面试评价、录取、公示、监督等具体环节进行科学设计和完善,特别加大监督力量。将中考成绩纳入自主招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设定中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录取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30%,各统招区域结合实际划定四星级普通高中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此强调必要的共同基础。另外,把自主招生统一检测时间放在中考结束后、中考分数出来之前的时间段内进行,不打乱中考前初中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学生在中考后参加自主招生测试,能够轻装上阵,发挥出真实水平,客观上也保证了结果公正。

(五)2026年苏州市区各类普通高中学校的跨区招生、实验项目、自主招生、指标生等如果计划数没有招满,如何处理?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普通高中六区跨区招生、自主招生、实验项目、国际(境外)课程、指标生等未招满的计划均须转为学校统招计划。

(六)2026年苏州市区高中段招生批次是如何安排的?

1.跨区招生录取

跨区招生录取安排在所有中招志愿录取批次的最前列。跨区招生录取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的方式进行,设置10个平行志愿。

2.区域内招生

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为同一招生区域,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分别为独立的招生区域。除特别注明外,考生根据其所属招生区域报考相应学校。

(1)自主招生录取

四星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面向学校所在区域招生,采用综合成绩优先、考生自主选择、按照计划录取的录取模式。各招生区域设定并公布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普通高中面向普通类高考的学科类实验项目的录取工作,与自主招生录取同步进行。

(2)提前录取

提前录取的第一阶段为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统招生)、人大附中苏州学校(统招生)、江苏省震泽中学(指标生、统招生)、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指标生、统招生)、江苏省黄埭中学“启新”班、陆慕高级中学“志远”班、苏州大学实验学校“东吴”班,采用依据计划、填报志愿、按分录取的方式进行。

提前录取的第二阶段分为三小批:

第1小批:师范教育类

为保证并不断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设定教育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四星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2小批:普通高中专业特长类

普通高中专业特长类包括艺术、体育、空乘等,按照计划录取。

第3小批:国际(境外)课程类

国际(境外)课程类实行单独报名,在填报相应志愿且外语加试合格的考生中,以学校为单位、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各招生区域结合实际情况设定国际(境外)课程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中考英语成绩最低分数要求。

(3)第一批录取——本批次录取学校为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现代职教“3+4”“5+2”项目、职教高考班、吴江区民办高中、吴江区长三角一体化高职项目。

本批次第一阶段录取为四星级普通高中和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第二阶段录取为其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综合高中(班)、现代职教“3+4”“5+2”项目、职教高考班、吴江区民办高中,第三阶段录取为吴江区长三角一体化高职项目。本批次第二阶段设置10个平行志愿,第一、第三阶段设置6个平行志愿。

(4)第二批录取——本批次录取学校为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项目,技师学院技师班、五年制高级技工班。该批次设置1个艺术类等提前志愿和3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下面设置5个专业和专业服从,再设置1个其他院校志愿服从。

(5)第三批录取——本批次录取学校为中等职业类学校。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通过统一注册平台,根据学校提出的报考条件和要求,结合自身情况,直接注册,由学校择优录取。采用学校全权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吴江区、相城区实行填报志愿录取,设置6个平行志愿和1个其他学校志愿服从。

(七)2026年苏州市区高中段招生是否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2026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继续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志愿填报确认后不得更改。凡已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学校的录取。各招生区域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跨区招生录取采用依据计划、填报志愿、按分录取的方式进行,设置10个平行志愿。

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先划定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按平行志愿录取。四星级普通高中、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现代职教“3+4”“5+2”“3+3”项目、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技师班、五年制高级技工班均按平行志愿录取。

四星级普通高中、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技师班、五年制高级技工班录取过程中如有同分,则在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三科成绩之和仍同分的考生,一并录取。

现代职教“3+4”“5+2”“3+3”项目录取过程中如有同分,则在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三科成绩之和仍同分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八)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有什么优势?考生如何填报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队,排在队伍前面的考生,优先投档。考生所填报的几个志愿,排列在前面的志愿优先检索、优先投档。也就是说,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中,考生与考生之间,分数在前的考生先检索先投档,分数在后的考生后检索后投档。相对于考生本人的志愿来说,排在前面顺序的志愿先检索先投档。这种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是先看成绩后看志愿,相对于传统志愿的“志愿优先,依照分数”投档录取模式降低了填报志愿的风险和难度,提高考生志愿的满意度。目前江苏省高考和省内绝大部分城市中招工作均采用了平行志愿模式。

在填报平行志愿时,考生和家长应了解各批次有哪些学校,各批次录取的顺序、时间、计划、录取的基本原则与方法。以第一批录取为例,该批次分两个阶段,高中指标生计划应填在第一阶段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填在第二阶段中。建议考生和家长要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情况、交通住宿等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填报志愿,填报适合的学校。每批次志愿中均设置了一定数量的志愿或专业供考生填报,如果考生填报的几所学校志愿定位不准或填报志愿、专业较少,该生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该批次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该批次投档,只能按考生填报的下一批次志愿进行投档。

(九)今年中招加分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有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户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

2.受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获国家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5分投档;获省政府表彰的,录取时加10分投档;获市政府表彰的,录取时加5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

4.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国家、省、市最新规定执行。集体转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继续按转隶前政策执行。

5.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上述考生办理加分手续时,考生家长首先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相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和材料,然后由学校集中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汇总,经审验,通过苏州教育官网等进行公示后,再统一办理加分手续。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十)苏州市区民办高中如何录取?

民办高中在市区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与公办高中同时公布。民办高中应严格按照计划规范招生,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考生录取手续,不得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

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的民办高中实行自主选拔招生,集中录取。第一次调档时间在提前录取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二次调档时间在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与现代职教“3+4”“5+2”项目录取结束后;第三次调档时间在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项目、技师学院技师班、五年制高级技工班录取结束后。

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民办高中招生的操作流程按照本区域政策执行。

民办高中在所属招生区域以外招生,必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拟招生区域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录取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7年起,全市民办高中纳入统一中招系统,与公办高中同步开展志愿填报、投档录取与学籍注册。

(十一)苏州市区高中段招生工作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6月17—19日,苏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6月21—23日,市区初中毕业生网上填报中考志愿,填报自主招生、学科类实验项目志愿。

6月27日,自主招生、学科类实验项目面试。

6月29日,中考成绩公布。

6月30日,跨区招生录取。

7月1日,自主招生、学科类实验项目合格名单公布。

7月2日,自主招生、学科类实验项目录取学生报到。

7月3—5日,提前录取批次。第一阶段为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统招生)、人大附中苏州学校(统招生)、江苏省震泽中学(指标生、统招生)、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指标生、统招生)、江苏省黄埭中学“启新”班、陆慕高级中学“志远”班、苏州大学实验学校“东吴”班。第二阶段为三小批:师范教育类、普通高中专业特长类、国际(境外)课程实验类。

7月6—8日,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现代职教“3+4”“5+2”项目、职教高考班、吴江区民办高中、吴江区长三角一体化高职项目。

7月9—12日,第二批录取。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项目,技师学院技师班、五年制高级技工班。

7月13—16日,第三批录取。中等职业类学校。

来源:苏州教育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