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盈科国际资本)
FINANCIAL
SERVICE
盈科证券
港美股上市专家
香港持牌投行机构 实时资讯分享
2026年5月14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式发布公告,以加速程序批准了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提交的第三号修订案——针对主要在华运营企业,增设更严格的首次上市标准,彻底改写中企赴美上市的资本游戏规则。
这则看似专业的监管公告,背后牵动着无数计划赴美上市的中企、投资者的神经。从2025年9月首次提交修订方案,到历经三次修订、多次延长审议周期,这场持续8个月的规则调整,最终以“加速批准”尘埃落定,其力度与影响值得每一个关注跨境资本的人重点关注。
先理清脉络:这场规则修订的来龙去脉
要读懂新规,先看懂这场修订的时间线,每一个节点都藏着监管的核心考量:
2025年9月4日:纳斯达克首次向SEC提交规则修订方案,拟对在华运营企业(含港澳台)实施更严格的首次上市标准;
2025年9-12月:先后提交第一、二号修订案,替代原有方案,经历公众意见征集、SEC延长审议周期等流程;
2026年5月1日:纳斯达克提交第三号修订案,完整替代此前所有版本,明确核心细则;
2026年5月14日:SEC加速批准该修订案,同时公开征求第三号修订案的公众意见,新规将在批准后30天正式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SEC此次罕见采用“加速批准”,核心原因是第三号修订案仅完善细则、补充释义,未新增实质性监管争议,且针对性解决了此前暴露的市场风险。
核心重点:谁会被认定为“在华运营企业”?
新规的第一步,是明确“监管范围”——并非所有中企都会被纳入,而是通过七大维度综合判定,满足多项即可被认定(不单一指标定论),哪怕企业在境外注册、异地设总部,只要核心要素落地中国,就需适用新规:
企业账簿档案设立在中国大陆、香港或澳门;
至少50%资产位于上述辖区内;
至少50%营收来自上述辖区内;
至少50%董事为上述辖区公民或常住人员;
至少50%高管为上述辖区公民或常住人员;
至少50%员工常驻上述辖区内;
企业受上述辖区自然人或实体控股、共同控制。
简单来说,只要企业的“根”在华,无论注册地在哪,都要接受更严格的上市审核。未达标的企业会被驳回上市申请,可依据纳斯达克相关规则提起申诉。
最关键:四大上市渠道,门槛都提高了多少?
新规的核心的是“提门槛、防风险”,针对不同上市模式,设定了明确的硬性要求,其中2500万美元成为高频门槛,具体如下:
1. IPO首次公开发行(最常见模式)
在华企业通过IPO上市,必须采用“尽职承销发行”模式,面向公众投资者的最低募资总额,不得低于2500万美元。
纳斯达克给出的数据很有说服力:2022-2025年,151家在华IPO企业中,有143家募资低于2500万美元,其中近半数后续出现合规违规、面临退市风险。这一门槛的设置,本质是倒逼企业完善承销尽调、扩充投资者基础,降低市场操纵风险。
2. 借壳并购上市(规避IPO的“捷径”被收紧)
通过业务合并、借壳方式登陆纳斯达克的在华企业,无限制流通公众股市值,不得低于2500万美元。
此前,部分企业会通过借壳上市规避IPO的募资要求,新规直接堵上这一漏洞,确保上市企业具备足够的流通性和投资者关注度,对冲跨境信息不透明、执法难的风险。
3. 直接上市(部分渠道被禁止)
新规明确禁止在华企业,以直接上市方式登陆纳斯达克全球市场(NGM)、资本市场(NCM);仅允许符合更高标准的企业,申请精选全球市场(NGS)直接上市。
原因很简单:NGM、NCM的直接上市门槛偏低(最低流通股市值仅3000万美元),且无需募资、无承销商背书,估值主观性强,容易成为企业规避监管的“通道”,而NGS的标准更高,能筛选出更优质的企业。
4. 场外/其他交易所转板(增加存续要求)
在华企业从场外柜台市场(OTC)或其他全美证券交易所转板至纳斯达克,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原市场持续交易满1年,二是无限制流通公众股市值不低于2500万美元。
1年的存续期要求,目的是沉淀企业的公开经营和交易记录,杜绝企业借小众市场“绕道”规避新规。
背后逻辑:为什么偏偏针对在华企业?
纳斯达克此次“定向提门槛”,并非无的放矢,核心源于四大风险担忧,也是SEC最终批准新规的关键依据:
监管与法律差异:中美法律体系不同,美国投资者对在华企业的追责、判决执行难度极高,跨境监管存在天然障碍;
市场操纵频发:2022年8月至2025年4月,纳斯达克上报的潜在市场操纵线索中,70%涉及中资新兴企业,但同期中企仅占纳斯达克总上市企业的10%以内,小型中企股价波动、内幕交易等问题突出;
监管层诉求:2025年,美国23个州财政官员联名致信SEC,担忧在华美企存在信息披露造假、违规交易风险;国会议员也关注到“隐形控股”“实际管控”等问题;
合规基础薄弱:此前大量募资低于2500万美元的中企,后续合规违规率、退市风险显著高于其他地区企业,损害投资者信心。
对此,纳斯达克回应:这并非“地域歧视”,而是针对在华企业的“独有风险”制定的针对性措施,现有规则已能覆盖其他高风险辖区,无需一刀切推广。
公众争议:支持与反对的声音两极分化
新规出台前,SEC曾征求公众意见,各方观点分歧明显:
支持方(机构投资者、嘉信理财等):认可新规能维护市场诚信,防范小盘中概股价格操纵和市值暴跌,甚至建议将同类高标准推广至其他高欺诈风险辖区;
反对方:认为新规单独针对在华企业,构成不公平歧视,违背美股交易法原则;过高的门槛会将优质中小在华企业挡在门外,也限制了美国投资者的配置渠道,建议用通用流动性指标替代地域限制。
最终,SEC采纳了纳斯达克的观点,认为新规契合“保护投资者、维护公平交易”的核心宗旨,未构成歧视,也未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竞争壁垒——毕竟,在华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他境外资本市场上市。
影响与后续:中企该如何应对?
对于计划赴美上市的在华企业而言,新规带来的影响直接且深远,核心要点需重点关注:
过渡期:SEC批准后30天,新规正式生效,已启动上市流程的企业,可利用这30天缓冲期完善合规;
合规成本上升:无论是IPO募资、市值要求,还是转板、直接上市的限制,都意味着企业需要投入更多资源,完善承销、尽调、信息披露等工作;
路径选择调整:中小在华企业若无法达到2500万美元的门槛,可能需要转向港股、A股或其他境外资本市场,或通过合并、融资提升实力后再启动上市;
意见征集:目前SEC仍在公开征求第三号修订案的公众意见,截止时间为《联邦公报》公告发布后21日内,相关企业可提交书面意见。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新规仅针对“首次上市标准”,已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在华企业,暂不受影响,但后续不排除监管进一步收紧的可能。
总结:一场针对性的监管升级,而非“闭门谢客”
从本质上看,纳斯达克此次新规,是在中企赴美上市热潮持续升温的背景下,针对跨境监管痛点的一次“精准补位”——不是要拒绝中企,而是要筛选出更优质、更合规的企业,降低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对于中企而言,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门槛的提高,能倒逼企业提升合规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避免“带病上市”;而对于优质中企来说,只要满足新规要求,纳斯达克依然是全球范围内流动性强、估值优势明显的资本市场。
后续,随着新规正式生效,中企赴美上市的格局或将迎来调整,“合规优先、质量为王”将成为跨境上市的核心逻辑。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新规落地后的实施情况,以及SEC公众意见征集的后续进展。
✨ 关注我,第一时间获取跨境资本监管动态,解读上市新规背后的机遇与风险。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