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老挝中国总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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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在泰国首都曼谷,老挝公共工程与运输部水路司与泰国交通部港口厅正式举行了谅解备忘录(MOU)签署仪式,共同通过关于湄公河航行安全与污染防治的联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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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水路司司长坎腊·蓬马万与泰国港口厅厅长格里佩奇·猜猜分别代表双方签字,两国相关部门代表共同出席见证。

此次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两国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旨在使航行法规与1995年《湄公河协定》的内容相一致。主要目标包括:

促进航行自由:依据1995年《湄公河协定》精神,保障湄公河上的航行自由。

提升安全保障:增强在湄公河上往返航行的船只、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防治环境污染:预防和减少航行造成的污染,维护湄公河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

支持区域愿景:支持老挝从“陆锁国”转变为“陆联国”并成为区域物流中心的愿景。

首期阶段,双方同意先行实施经过联合研究的5项核心联合法规,具体包括:

1.水上交通规则条例

2.船舶技术安全、设备及船舶检查条例

3.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与协调条例

4.搜寻、救助、打捞及沉船移除法管理条例

5.船员(老挝籍和泰国籍)能力认证发证条例

签署后,双方将在6个月内成立双边指导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推动MOU的落实。此外,双方还计划在2035年前完成另外8项补充法规的制定工作。

素材来源:老挝发展报、老挝中国总商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