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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南部一网友通过网络平台留言投诉,反映南部县福康供水公司在同一栋楼的水表安装中存在“区别对待”现象,称“有关系的就把水表安装了,没有关系的就不安装水表”。对此,供水公司于今日(5月15日)正式作出回应,否认存在“关系户”特殊对待,并解释称问题根源在于开发商长期拖欠工程款。

5月15日,南部福康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正式作出书面回复。

南部福康供水公司在回复中首先澄清,不存在所谓的“关系户”特殊对待情况。公司解释称,2024年1月18日,该公司与小区开发商——南部县恒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给水安装合同,约定为小区8号楼29层共127户住宅提供水表安装服务,工程总价款为60.87万元。

然而,自合同签订至今已两年多,供水公司仅收到10万元工程款,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关于部分住户已先行安装水表一事,供水公司强调,该批次安装住户名单系由开发商在合同签订后统一提供,并非供水公司筛选确定。

针对业主希望尽快安装水表的诉求,供水公司援引相关政策规定指出,小区水、电、气“三通”配套建设的主体责任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供水公司与该业主无直接合同履约关系,已就此向业主电话解释说明。

同时,供水公司表示,已告知业主可前往公司服务窗口,通过自费自行申报的方式办理个人自来水安装业务。据平台信息显示,供水公司在回复后已主动联系投诉业主进行沟通解释,业主对相关情况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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