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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29,简称"华建集团")5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冻结,涉及金额达8085.73万元。此次冻结源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与第三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人以公司为子公司唯一股东为由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冻结账户基本情况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冻结金额(元)冻结机构账户状态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安支行80,857,340.90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除冻结资金外正常

公告显示,此次冻结事项涉及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该项目总投资15,605.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投入3,824.34万元,投入进度为24.51%。被冻结资金在冻结期间将无法使用。

事件影响评估

根据公告披露,本次被冻结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多项财务指标比例如下:

财务指标占比净资产1.54%货币资金3.09%流动资产0.73%

公司强调,本次冻结事项与募投项目本身无关,不存在募集资金专户违规支付情况。除被冻结资金外,该募集资金专户内其他资金及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均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纠纷缘由与应对措施

据了解,此次资金冻结源于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华建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人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以华建集团作为子公司唯一股东为由,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华建集团表示,本次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关注案件进展,力争尽快处理纠纷,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鉴于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尚在处理过程中,解冻时间及最终处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踪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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