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陈炜律师

针对套路贷等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文书写作,关键在于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主张案件应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以下是具体的写作要点和策略:

一、核心法律依据:准确适用“先刑后民”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这是对抗套路贷民事诉讼的核心程序武器。

二、文书写作的核心策略:从“民事抗辩”转向“刑事控告”

传统民事诉讼答辩是围绕合同效力、债务真实性等展开,但这恰恰落入了套路贷的陷阱。正确的策略是:

1. 彻底否定民事纠纷性质:开篇即明确指出,原告提起的诉讼并非平等主体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而是以“借贷”为名,行诈骗之实的刑事犯罪活动。

2. 系统揭露“套路贷”犯罪模式:依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详细论述对方行为完全符合“套路贷”特征:

* 虚增债务:指出“砍头息”、虚高借款合同、制造虚假银行流水等手法。

* 恶意制造违约:设置苛刻的还款条件、故意失联造成违约等。

* 软硬兼施“索债”:包括提起本案诉讼,企图借助司法程序非法占有财物。

3. 重点论证“非法占有目的”:这是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核心。文书应结合证据,论证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有真实出借资金的意思,其终极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你的财产,而非获取利息。

三、具体文书结构与内容要点(以答辩状或移送侦查申请书为例)

* 标题与当事人信息:明确写明“关于要求将涉嫌套路贷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申请书”或“民事答辩状(兼移送侦查申请)”。

* 核心请求:明确请求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将本案全部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事实与理由部分:

1. 陈述被“套路”经过:按时间顺序,清晰陈述如何接触贷款方、签订合同、获取资金(实际到手金额远低于合同金额)、对方如何制造违约等。

2. 列举涉嫌犯罪的关键证据:

*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证明合同金额虚高)。

* 银行流水(证明存在“砍头息”或资金闭环转账,制造虚假给付痕迹)。

* 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等,证明对方诱骗、胁迫或恶意制造违约的言行)。

* 其他受害人信息或线索(如有)。

3. 法律分析:

* 引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论证本案属于“套路贷”犯罪。

* 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论证法院应将本案移送侦查。

* 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多次要求的“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的司法精神,指出将本案作为民事案件审理,正是混淆了二者界限,可能使犯罪行为得逞。

* 结尾:再次重申移送侦查的请求,并附上证据清单。

四、实践中的关键技巧与注意事项

1. 坚持“两条腿走路”:正如您所说,在全力撰写高质量移送申请文书的同时,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交报案材料。取得公安机关的《受案回执》或《立案通知书》后,立即提交给法院,这将极大增强移送申请的说服力。

2. 文书风格:务必客观、冷静、理性,用事实和证据说话,避免情绪化表达。重点在于逻辑严密地展示行为模式符合犯罪构成,而非单纯指责。

3. 应对法院的顾虑:理解法院可能不愿主动移送。在文书中,应着重强调“同一法律事实”这一移送条件,即民事诉求所依据的借款事实,本身就是涉嫌诈骗犯罪的事实,民事审理无法查清,必须由刑事侦查先行。

总之,面对套路贷的民事起诉,制胜的关键在于跳出民事辩论框架,通过专业的法律文书,将法庭的注意力引向案件背后的刑事犯罪嫌疑,并坚决、依法地推动程序向刑事侦查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