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董
从小我妈妈就告诉我说,狗改不了吃粑粑,人学坏容易学好难。
明明赤峰的狗,已经因为上桌撸串而身败名裂,大连的狗,却还要有样学样。
不但撸串,而且还要喝啤酒。
一边喝啤酒一边撸串,两条狗好不快活。
据说请狗上桌的人,都是爱狗人士。
可是他们把羊肉串塞进狗嘴里的时候,丝毫不顾及羊或猪的感受。
狗命是命,羊命就不是命么?猪命就不是命么?大白菜就不是命么?
更重要的一点是,两次狗上桌,都是在公众场合进行,都是在烧烤店。
众目睽睽之下,它们是一点儿都不背人,一点都不觉得不好意思。
不但喂狗吃烧烤,而且还拍了视~频炫耀,生怕其他人不知道。
于是,所拍的视~频,都成了呈堂证供,受千夫所指。
倒霉的是烧烤店店主,因为狗在自家店里上桌吃饭,把其他顾客都吓跑了。
监控显示,大连烧烤店的工作人员,在看到狗进入店内的时候,在看到狗喝酒撸串的时候,并没有进行阻挡,连劝说都没有。
这等于烧烤店对狗上桌吃饭的行为,是默许的。
店家把狗当人看,等于让其他顾客吃“狗剩”,可哪个正常人愿意吃“狗剩”?
所以大连的有关部门,在看到这条消息之后,一点都不惯着这家烧烤店,直接责令关门整改。
该销毁的餐具和食材,一件都不允许剩下。
该消杀的犄角旮旯,一个地方也不能漏过。
允许烧烤店整改完成之后,继续营业,已经算大连有关部门格外开恩。
大连,不亏是二线城市,这有关部门办事的水平,可比赤峰要高多了。
食安无小事,何况现如今外国正在闹动物瘟疫,我国也不可不防。
对一个烧烤店进行惩戒,正是为了警示千万个烧烤店,再也不要把狗放进门去,再也不要让狗在自己的店里上桌吃人饭-----那样做不但是对人的身体健康不负责任,也是对其他顾客的人格进行侮辱。
不加以惩戒,难以消~除正常人对狗的厌弃。
不加以整改,难以挽回顾客对烧烤店的信任。
烧烤店主蒙受了损失,心中肯定愤愤不平。
但在老董看来,冤有头债有主,这种愤懑,不应该针对有关部门。
烧烤店主完全可以向狗,以及与狗一起进食的其他动物索赔。
只要动物在法律上,有与人一样的行为能力,有与人一样的身份之证,那么向它们索赔,也就理所应当。
何况这样做,不但可以减少损失,而且能够挽回声誉。
烧烤店不索赔,不追究,等于烧烤店主还在继续纵容狗,害怕狗。
那么,这家烧烤店以后,就还有可能麻痹大意,把其他狗放进店,让狗上桌吃饭的事重演。
这样的店,如果我是当地人,肯定是不会再进的。
奉劝某些爱狗的人类,在家里和狗一起进食就行了,别到公众场合霍霍其他人。
提醒开各种饭店的店主,守好自己的店门,别再让一条条会喝酒会撸串的狗,坏了一世清名。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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