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9月21日,台北。

一辆黑色的灵车缓缓驶过街头,后面跟着几十辆汽车,车队长得看不到尾。司机们按着喇叭,一声接一声,震得整条街都在颤抖。

那不是葬礼的哀乐,是粉丝们送行的号角。

棺材里躺着的男人,叫熊耀华。你可能没听过这个名字,但你一定听过他的笔名——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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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岁,肝硬化晚期,走得太急。医生说他是“喝死的”,朋友们说他“早就该死了”,不是骂他,是心疼他。他的肝像一块泡在酒精里的海绵,早就拧不出一点健康的颜色了。

可就是这样一个用生命换酒的男人,在短短二十多年里,写了70多部小说,塑造了李寻欢、楚留香、陆小凤、萧十一郎、小鱼儿、傅红雪……

这些名字加在一起,值多少亿?没人算得清。

金庸去世时,版权年收入近千万。古龙若活到今天,那笔账,怕是要算到天上去。

1941年,古龙生于香港,祖籍江西。十几岁随父母迁到台湾,原本是书香门第,父亲是文人,他也应该走那条“正路”——读书,考学,当公务员,安稳一生。

可他偏偏不是那块料。

父亲抛弃家庭后,他辍学、混帮派、砍过人、进过局子。

后来靠朋友接济才读完大学,读了两年英语系。

英语系的学历没用上,但有个东西用上了——他读了一肚子西方侦探小说和哲学名著。

那就像给他的江湖梦装上了翅膀。

别的武侠小说家还在写“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已经开始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他写的不是大侠,是浪子

李寻欢把心爱的女人让给兄弟,然后咳着血喝酒,一边折磨自己一边觉得自己高尚。

楚留香处处留情,但从不给任何女人承诺。

小鱼儿在恶人谷长大,浑身都是毛病,但你偏偏讨厌不起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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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身上,全是古龙自己的影子。

他酗酒、赌博、交女朋友如换衣服,但他笔下的友情比爱情动人百倍。

陆小凤和花满楼,楚留香和胡铁花,李寻欢和阿飞——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情义,是他这辈子最想要、却始终没得到的东西。

他把所有对生活的幻想,都灌进了小说里。

古龙是怎么写小说的?

不是“写”的,是“灌”的。

他有个习惯:喝酒之前不写,喝到半醉才开始动笔。

越喝越顺,越顺越快,一瓶威士忌下肚,几千字就出来了。第二天醒来看看,有时候自己都不记得写过什么。

他的稿子出了名的乱。

标点乱点,段落乱分,情节乱跳。

编辑拿到手,常常想哭。

但就是没人敢改。因为改完了,那个劲儿就没了。

他有钱。版税多到花不完。

他怎么花?请客。请所有人吃饭、喝酒、找乐子。

倪匡跟他喝,三毛跟他喝,整个台北的文人都跟他喝过。

他有个外号叫“古大侠”,朋友们叫他熊哥,有时候叫他“那个不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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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不要命。

医生说他不能再喝了,他当面把医嘱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然后拧开一瓶XO,对医生说:“你也来一杯?”

他一生有过两段婚姻,无数个红颜知己。

很多人骂他风流,他从不辩解。但他临终前说了一句话:“我那些女朋友,其实都不快乐。”

他懂。他只是做不到。

47岁的生命,短得像一场烟花。但这场烟花,炸得太响了。

古龙走了快四十年。他的书还在卖,他的角色还在被翻拍,他那些话还在被人引用。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爱笑的女孩子,运气不会太差。”

“一个人若想活得快乐,就要学会忘记。”

他喝酒,喝死了。好色,伤了一堆人的心。挥霍,走的时候没留下多少现金。

但他留下了70多个江湖。

每个江湖里都住着一个不想长大的男孩,喝着孤独的酒,说着酷酷的话,心里装着一个永远得不到的人。

那个男孩,就是古龙自己。

别了,古大侠。

那边的酒,记得慢点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