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刷到一条新闻,天津海底捞,晚上快十一点了,一个六岁男孩在店里乱跑,撞上端火锅的服务员,一锅热油浇身上,烫得不轻,深二度,面积挺大。孩子遭罪,家长闹着要店方全赔,店方说我们提醒过三次了,你们不听。
这事儿网上吵翻了,但我觉得没那么复杂,就是双方都有毛病。
先说家长那边。火锅店这种地方,地上滑,桌子多,菜刀热锅到处都是,你让个六岁小孩随便跑,这本身就是找死。家长觉得深夜店里就剩他们一桌,没人了所以安全,这种想法太天真。你孩子要是在商场里跑,撞到的是玻璃门,顶多磕个包,在火锅店撞到的是热油锅,那就是毁容。监护人的责任不是看人多不多,而是看地方危不危险。
店方也有问题。一再提醒家长管孩子,提醒三次就完了?孩子照样在跑,服务员端那么烫的锅,也不喊一声“小心烫”,或者多等两秒看看情况。说白了,店方的安全措施停留在嘴上,而不是手上。你要是真怕出事儿,就该派个人把孩子领到安全区域,或者等他坐稳了再上菜。
法律上这事儿有先例。厦门有个类似的案子,婴儿被烫伤,法院判餐厅三成责任,家长七成。上海有个男孩磕破头,法院判五五开。关键看证据。海底捞说有监控证明他们提醒了,那就看这个提醒够不够“有效”。如果监控里服务员喊了“看好孩子”,家长还让孩子乱跑,那家长就是主要责任。但如果监控里服务员端着锅走太快,或者没喊话,那店方责任就大了。
我估计最后法院会判家长担大头,六到七成,店方三到四成。毕竟孩子是自家孩子,监护义务是底线。但店方也别觉得自己冤枉,你开火锅店,就得想到有人会犯傻,得提前用物理手段防住,比如给锅加个盖子,或者吧台拦住不让小孩进后厨区域。
比谁赔钱更重要的,是这事儿提醒所有人:别把公共场合当自己家客厅。你孩子在家跑没人管,是因为你家没有200度热油锅。到了外面,你不是老大,别人也没义务给你孩子当保镖。
说到底,孩子身上留的疤,赔多少钱都去不掉。家长这回算是长记性了,只不过代价太大。店方赔了钱也得改,以后多加几个提醒牌,多培训员工看见小孩就喊停。这事儿没赢家,就是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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