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
男子在江西抚州工地做工期间,虚构姓名、编造谎言与他人联络感情,之后以“恋爱”为名,在一年内陆续骗取对方钱款78万余元。最终,法院认定该男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七个月。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诈骗案的判决书。
2024年3月,赵某在抚州一建筑工地做工期间,认识了已婚的雷某,赵某虚构了姓名,谎称自己在工地负责项目图纸工作,以恋爱为名获取了雷某的信任。
三个月后,赵某离开工地,继续通过社交软件与雷某联络感情。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期间,赵某陆续以工地机械需要加油、维修、乘坐飞机需要费用、垫付工人工资、生活费、医疗费用等为由,让雷某向其或其指定的账户转账,先后骗取雷某78万余元,上述款项用于网络赌博或日常开支,挥霍一空。之后赵某失联,雷某报案。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以“恋爱”为名,通过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后,隐瞒真相、借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钱款78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不仅如此,赵某在2023年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责令赵某退赔雷某78万余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