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大理州、市计生协联合多部门在大理古城玉洱社区开展“5.29会员活动日”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将政策宣传、健康关怀和暖心帮扶送到群众家门口。
活动现场,来自州、市计生协及中国人寿大理分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新生育政策、健康素养、文明新风及保险知识等内容,引导大家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健康生活理念。
义诊区域人头攒动,大理州中医医院和大理市妇幼保健院的医护团队热情为居民提供免费健康咨询,现场测量血压、血糖,并开展艾灸、推拿等中医特色治疗项目。不少老年群众排队体验中医诊疗,对医护人员的贴心服务连连称赞。
针对部分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活动还专门组织了爱心理发、趣味游戏、集体庆生等暖心环节,现场欢声笑语此起彼伏,满满的幸福感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此外,入户慰问工作也同步开展。当天工作人员深入古城多户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及三孩困难家庭,送上慰问金和生活物资的同时,详细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困难,鼓励他们保持乐观心态,积极面对生活。
此次“5·29会员活动日”系列活动,不仅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更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传递了温暖与关怀。下一步,大理州、市计生协将开展更多接地气、有温度的服务活动,切实提升计生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记者:施滢 杨文艳
编辑:陈琳玲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
第四十一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的,应当在终止前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该设施、场所安全运行。变更前当事人对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污染防治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
对2005年4月1日前已经终止的单位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的费用,由有关人民政府承担;但是,该单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应当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承担处置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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