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起,取消推荐生制度,将原推荐生试点整体转型为综合评价招生,纳入自主招生统一管理,特色招生类型逐步退出自主招生;打破职普界限,允许考生既报考普通高中也可报考职业学校;扩增志愿数量,艺体特长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2个;指标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3个;统招生志愿扩增至7个;征集志愿扩增至5个;指标生、统招生和职业院校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月15日,济南市教育局正式印发《济南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通过优化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济南市高中阶段招生体系。
明年起学籍、户籍分属济南市不同区县的考生
原则上按照学籍地身份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志愿填报
2026年,济南市普通高中招生包括指标生、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其中,自主招生包括综合评价招生、贯通培养招生、艺体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等。
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包括“3+4”等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以下简称“3+4”等本科)、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高水平中职学校联合高职院校举办初中后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技师类院校等。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采用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代码、招生范围可通过平台或《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导手册》查询。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需要特别提醒家长和考生注意的是,自2027年起,学籍、户籍分属济南市不同区县的考生,原则上按照学籍地身份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志愿填报。
民办高中可结合自身情况
自主确定录取分数最低要求
根据要求,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中考等级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均须达到“合格”。其中,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中考分数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指导线(含)以上;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中考分数成绩须达到所报考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最低要求。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录取分数最低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外地返济应往届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年级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及因学籍地与户籍地不一致选择按照户籍地身份参加志愿填报的学生不享有综合评价招生和指标生报名资格;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有艺体特长生报名资格。
“3+4”等本科只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按提前录取志愿填报,达到录取条件后优先于其他志愿录取。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技师类院校以招收本地学生为主,优先招收2026年中考考生;如有未完成计划,可注册录取未参加本年度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指标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3个
统招生志愿扩增至7个
今年,我市中考志愿填报录取将分三个批次进行,并进一步优化了志愿填报机制。一方面,优化志愿批次,按照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顺序录取,实行先自主招生、后统一招生。另一方面,实现职普兼报,打破职普界限,允许考生既报考普通高中也可报考职业学校。此外,扩增志愿数量,艺体特长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2个;指标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3个;统招生志愿扩增至7个;征集志愿扩增至5个。
具体来说,第一批次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填报1个提前录取志愿(“3+4”等本科)及2个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志愿、3个指标生志愿。依次按照提前录取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指标生志愿顺序录取。
第二批次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和其他职业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办法,每个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志愿、特色招生志愿和职业学校志愿共7个平行志愿,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之间可兼报,依次按照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取得特色招生测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须将特色招生测试合格的学校填报为平行志愿中的第一志愿学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特色招生资格。
第三批次志愿填报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志愿或职业学校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办法,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志愿和职业学校志愿共5个平行志愿,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之间可兼报,依次按照平行志愿顺序录取。
每批次志愿填报时,在规定时间内每位考生有两次志愿修改机会;该批次志愿填报规定时间截止以后,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根据学校招生实际,各学校集中组织录取学生报到。学生报到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组织一次线下志愿征集。各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志愿征集计划并组织录取。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分同录”成为历史
录取时,普通高中学校将依据学生中考分数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等级及志愿填报情况,结合招生学校具体等级要求,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职业学校依据学生中考分数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有专业测试或面试要求的学校(或专业)需专业测试或面试合格。
考生们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我市继续完善录取排序规则。参照高考普通类考生同分排序录取办法,自2026年起,指标生、统招生和职业院校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招生计划最后一名录取出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中考等级成绩均须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均须达到“合格”,且中考分数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指导线(含)以上。
指标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招生计划、中考分数成绩(成绩相同时按照排序规则)、考生指标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纳入统一招生计划使用。
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采用“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达到报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学科具体等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考生中考分数成绩(成绩相同时按照排序规则),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实施综合评价招生的学校
不再保留特色招生类型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则按照《济南市普通高中学校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指导意见(试行)》,以及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各招生学校提前向社会发布的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开展录取工作。
经市教育局批准实施贯通培养的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按照其培养方案从附属初中(或集团内部初中)招收一定比例的学生。市属普通高中贯通培养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各区县所属普通高中贯通培养方案经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艺体特长、特色招生录取按照《2026年济南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工作方案》(济教办〔2026〕3号)以及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各招生学校提前向社会公布的艺体特长、特色招生简章开展录取工作。实施综合评价招生的学校,不再保留特色招生类型。
来源|济南市教育局、新黄河
编辑|陈康
复审|陈吉康
终审|王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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