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投诉,查处了一起典型的出租车违规营运案件,案件中驾驶员无证从业、车主明知故犯的双重违法行为,让人警醒。
据执法部门介绍,近期有市民举报车牌号为蒙E9YXXX的出租车存在违规经营问题。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核查工作,查实2026年5月6日12时10分,驾驶员马某驾驶该车辆从事出租车营运载客作业。
经核查,涉事车辆手续齐全,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车辆营运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完全符合上路营运的车辆标准。但执法人员在核查驾驶员资质时发现,马某并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具备合法的出租车营运从业资质,属于无证违规营运。
该案的违规情节不止于此。执法调查中核实,车辆所有人苏某明确知晓马某无从业资格、不具备上岗资质,却依旧雇佣其驾驶出租车开展营运业务,主动放任交通安全及客运经营隐患,属于违法聘用无证从业人员行为。
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相关条例,执法部门对两名违法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无证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驾驶员马某处以罚款200元;对明知从业人员无证仍聘用其营运的车主苏某处以罚款3000元。
据了解,相关法规对出租车从业违规行为有明确处罚标准: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擅自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经营活动的,将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
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出租车从业者及车辆经营者,客运经营安全为先,从业资质是合法营运的硬性门槛。无论是驾驶员自主上岗,还是车主聘用从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核查相关从业证件,坚决杜绝无证营运、违规聘用等违法行为。无证营运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驾驶员专业能力缺失、应急处置能力不足,还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乘客出行安全。
来源:呼伦贝尔i城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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