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从宜兴喝酒后驾车到南京,经过上坊检查站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于是把车锁在收费站广场,然后顺着应急车道准备徒步下高速,民警拦住他时,他已在高速路上奔走2.8公里。经检测,他构成饮酒驾驶,被记12分并面临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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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凌晨,南京交警高速六大队民警依托上坊公安检查站开展酒驾专项整治。0时33分,民警发现收费站出口广场上停着一辆外地号牌的小型客车迟迟没有动静,于是上前查看,发现车辆上锁,驾驶员不见踪影,询问收费站工作人员,他们也表示不知道。民警察觉异常,立即通知指挥室值守警力查看监控,发现50分钟前,一白衣男子将车停下后,形迹可疑的弃车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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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根据监控线索,沿途寻找,最终于0时42分在距离检查站2.8公里处的麒麟匝道出口处找到了该男子,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表示自己在逛街。接着,民警对其使用测酒棒,测酒棒亮起了红灯,民警将其带回检查站做进一步核查。
据了解,驾驶员赵某于11日晚上9时许,在宜兴喝了白酒,因为和妻子吵架,于是开车出门散心,在途经南京收费站时,发现交警在查车,便将车停在收费站出口广场上,一个人独自走下高速。他老远看到警灯闪烁,便将车钥匙藏在路边的树下,没想到还是被识破了。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2mg/100ml,赵某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经过核查,赵某曾于2019年3月7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赵某两次被查,将面临罚款1000-2000元,并处十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赵孝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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