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那天是个周三,陈母王秀英正在厨房剥蒜,一张法院传票从门缝里塞了进来。

她拿起来看了两眼,整个人像被人从脑后猛击了一掌,手里的蒜瓣散落一地。传票上的原告名字清清楚楚写着:林晓薇。

被告:陈浩、陈大山、王秀英,共三人。

诉讼请求一栏,她逐字读完,眼前一阵发黑。她颤抖着冲进卧室,把传票摔在丈夫脸上:"你去看看你媳妇干了什么!"

陈大山接过来看完,久久没说话。

窗外阳光很好,三年前的那个婚礼现场突然浮现在他脑海里——那天,林晓薇笑得那么平静,笑得那么……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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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陈浩,是在我二十八岁那年的秋天。

我叫林晓薇,在一家外贸公司做财务主管,一个人在城里租房住,父母在老家,偶尔打电话来问婚事。那时候我不是没有条件,只是没碰到合适的人。陈浩是朋友苏雅介绍的,在一家国企做工程师,人长得端正,说话不多,见面第一次就给我倒了杯热水,说"北方秋天干,多喝水"。

就是这句话。我有点心动了。

我们谈了将近一年。这一年里,他陪我加过班,在我被甲方骂到崩溃的深夜,骑了四十分钟摩托车来给我送宵夜。我也陪他去医院看过体检报告,陪他在走廊里坐了两个小时等结果出来。两个人磨合起来没有太大摩擦,我觉得,这大概就是适合过日子的那种感情。

见父母是谈婚论嫁之前的事。那天我特意穿了件素净的白衬衣,买了两盒点心,跟陈浩坐了两个小时高铁,去了他老家。

陈父陈大山是个沉默的男人,吃饭时几乎不说话。真正把控局面的是陈母王秀英。她长得很精神,梳着整齐的短发,眼睛小而锐利,初次见面就盯着我上上下下打量了好一会儿,然后笑着说:"晓薇啊,你工作不错,一个月挣多少?"

我说了个数字,她眼睛亮了一下,随即压下去,端起茶杯轻描淡写地说:"哦,也还行。"

那顿饭吃完,她把我叫到一边,单独谈。

"我就跟你说实话,"她拉着我的手,语气像是在和自己的闺女谈心,"我们家不要彩礼,一分不要,你家也不用出什么,省得麻烦。但是有一件事,我们家浩子买了套房,在城里,首付是我们出的,按揭也是我们还。这房子以后是要留给我们陈家的,所以,房本上只能写浩子一个人的名字,你理解吗?"

我沉默了一瞬,抬起头看她。

她的眼神没有任何波动,只是平静地等我回答,仿佛这只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

我笑了一下,说:"好,我理解。"

回去的高铁上,陈浩握着我的手,说了一句"委屈你了"。我没说话,侧过脸看窗外,夜色中的麦田一块块向后退去。

苏雅后来问我:"你真的同意了?"

"嗯。"

"你疯了?那房子以后出了什么事,你什么都没有。"

我没有回答她。我只是看着窗外,想起了一些事。

结婚之前,陈浩告诉我那套房子的情况:首付九十万,是公婆多年积蓄加上卖了老家的一块地凑出来的,按揭每月五千六,还有二十年。房子在城西,两室一厅,七十八平,市价当时在一百七十万左右。

他说这些的时候,我在脑子里快速盘算了一下,然后问了一个问题:"那按揭谁还?"

他说:"以后我们两个一起还呗。"

我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婚礼是个普通的周六。酒席摆在老家的院子里,亲戚们热热闹闹坐了二十几桌。王秀英那天穿了件枣红色的旗袍,走来走去招待客人,脸上挂着停不下来的笑。

签字仪式是在中午。公证员把房产相关的补充协议摆在桌上——这是王秀英提前安排好的,说是"正规流程",让我在一份声明上签字,内容大意是:本人自愿放弃对婚后所购房产的共有权利主张。

围观的亲戚们有几个交头接耳,用眼神看我。

我拿起笔,低下头,在落款处写上"林晓薇"三个字,然后抬起头,对着王秀英笑了一下。

那一笑,她后来跟陈大山说,"这丫头笑得怪,不知道在想什么。"

婚后的生活,从表面看是平稳的。我们住进那套城西的房子,我继续上班,陈浩继续上班。按揭每月五千六,我们商量好各出一半,每人两千八。我把自己那份准时打给陈浩,他负责还款。

公婆每个月来一次,有时候住上三五天。王秀英来了喜欢四处检查,摸摸橱柜的角落,扫一眼卫生间,然后不动声色地挑点毛病,要么说我"油烟机没擦干净",要么说"这孩子不会持家,日子以后怎么过"。

我从不跟她争。她说什么,我点头,转身该怎样还怎样。

陈浩有时候夹在中间,两边都不敢得罪,每次他妈走后,他就对我说:"她就是这脾气,你别往心里去。"

我说:"没事,我没往心里去。"

但有些事,我没有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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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第七个月,公婆突然说要"添个孙子",王秀英在饭桌上明着问:"晓薇,什么打算?你都快三十了,再不生就难了。"

我说:"我们还没准备好,再等等。"

她脸上的笑僵了一下,随即恢复正常,转头跟陈大山说:"你看看,现在的年轻人,就是想得太多。"

那之后,婆媳之间的裂缝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大。王秀英开始动不动提"这房子是我们陈家的",有时候甚至当着外人的面说,"我儿媳妇住在我家,我当然要管着点"。

有一次,我下班回来晚,客厅里坐着王秀英和几个亲戚,她正在讲话,看到我进门,顿了一下,继续说:"……反正这孩子命好,嫁了个好人家,房子车子都有,自己不用操心什么。"

我站在门口,把鞋换好,走进去打了招呼,坐下来,一句话没说。

陈浩坐在我旁边,低着头玩手机。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卧室里,打开手机,把近三年来每一笔按揭还款记录重新核对了一遍,从我账户转出的每一笔,分文不差,全都有记录。

手机屏幕的光在黑暗里很亮。我盯着那些数字,想起结婚那天签字时的感觉。

其实那时候我已经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

法院传票是在婚后第三年的春天寄到的。

那段时间,我和陈浩已经分房睡了将近四个月。导火索是一件很小的事——他妈要求我们把次卧"空出来留给老人偶尔来住",而我当时已经用那间屋子放了自己的工作台和书架。我说"不方便",陈浩说"就是间屋子,你让一步怎么了",我说"为什么让的总是我",他说"你跟我妈过不去是什么意思"。

那是我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爆发。他摔了杯子,我拎着被子进了次卧,再没回主卧睡过。

王秀英知道这件事后,打来电话,口气已经和当年领我进门时的"闺女"完全不同了:"晓薇,我话放在这里,这房子是我们家的,你要是想住得安稳,就得学会识好歹。"

我在电话这头,平静地说:"妈,我知道了。"

然后我挂掉电话,打开电脑,开始起草一份文件。

五天后,法院的传票寄出去了。

王秀英拿着传票冲进卧室的那一刻,陈大山看完上面的诉讼请求,整个人长时间没有说话。

诉讼请求写的是:婚内共同财产纠纷。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婚姻共有房产支付的按揭款项共计十一万零八百八十元,应予返还;同时,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请求法院裁定,原告对上述房产增值部分享有相应的债权补偿权利。

附件一:三年间按揭还款记录,共三十六笔,每笔均附银行流水截图。

附件二:原告以个人工资账户向被告陈浩账户转账记录,金额与按揭金额完全吻合,共计三十六次,从未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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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一份陈浩亲笔签署的借条,签于婚后第三个月,内容为:本人陈浩确认,林晓薇每月向本人账户转入按揭款项两千八百元,该款项系其个人出资,如双方产生财产纠纷,本人承认上述款项系林晓薇个人债权。

王秀英把那张借条翻来翻去看了三遍,手在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