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也太空了!通篇没有一句有用的话,全是重复与空话!开这样的会没有任何意义。投资者无法从中获得任何有用信息。

董秘回答(长春高新SZ000661):

您好,根据相关要求,投资者相关交流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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