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发生关系后女子报警称强奸,给钱后女子马上改口自愿
这个强奸案的定义,到现在也让很多网友们非常的不清楚。因为很多案子大家感觉不算强奸,但法院却认定是强奸。比如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这个案子在当时争议就很大。但后面二审法院还是维持原判,认为男方强奸了女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5月17日,媒体们就又报道了这么一起案例,也让网友们忍不住议论了起来。
事情是这样的,河北承德王先生和网友线下见面之后,两人在车上发生了性关系。从一审判决书可以看到,两人当时在车子后座拥抱亲吻。女方当时也表示愿意给男方口,甚至还去了附近买了避孕套。男方还叫女方去酒店,但女方拒绝了。后面完事之后女方就报警,说男方强奸,也正是如此,他就被抓了起来。一审的时候被认定强奸罪,现在二审还没有宣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情发生之后,女方一共做了11次笔录,这个笔录的内容出入很大。甚至女方还收了男方30多万补偿,收了钱之后又改口称是自愿。女方就说一开始是想往情侣方向发展,但是觉得关系发展的太快了。之所以报警,是因为对方不戴避孕套让她感觉不卫生。还有就是她也不知道会有那么重的处罚,所以才改口说自愿。
对于这件事情,男方是一直否认强奸的。毕竟当时女方也愿意和他亲吻拥抱,甚至干那种事情。估计他也不会想到,这都能判自己强奸罪。如果二审还维持原判的话,那他就得坐牢三年了。哪怕后面减轻处罚,判了缓刑,那他也是被关了那么久,还留下了案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所以这件事情,才让网友们议论了起来。大家都很想知道,强奸罪定义的标准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也能算强奸罪。只能看接下来,有没有专业的律师和大家进行解答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