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周怀宗)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北京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北京于2023年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此后接续制定年度支持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此次立法工作被列为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和立项论证项目,2026年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审议项目。按照立法程序,北京市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北京市发改委等29家市级部门共同推进立法工作。邀请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法律专家等参与立法工作,与市级部门和各区深入对接,合力研究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问题和可固化的改革举措,形成《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共9章71条,包括总则、公平竞争、要素支持、创新发展、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在公平竞争方面,《条例(草案)》提出,将在落实市场准入清单制度、清理市场准入壁垒、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作出规定。在要素支持方面,将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合理用地需求,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按规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向民营经济组织平等供给公共数据。在创新发展方面,将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等科技资源,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场景资源开发利用。在服务保障方面,将就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信用修复制度等作出规定。在权益保护方面,将强化执法司法保障、禁止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等规定,着重解决拖欠账款、违规异地执法等问题。此外,《条例(草案)》还规定了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至6月13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电话、北京市政府官网“政民互动”专栏留言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编辑 张磊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