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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定档5月30号,主创导演赵潇泓在微博上开心的进行了宣传,新浪电影也发了预告,就连演员姚晨也发文为这部电影进行了宣传;但是没有想到,这件事在网友中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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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初看到这部电影的消息,脑子里第一反应也是:这部电影是怎么过审的?

该片主演赵箫泓(原名赵晓红)曾因亲手杀死自己的丈夫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 10 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 年,2020 年左右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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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监狱来的妈妈》根据赵晓红真实经历改编,赵晓红出狱后亲自主演,最终获得第 73 届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最佳主角银贝壳奖。

广电总局明确规定,涉毒、偷税、嫖娼等严重失德的劣迹艺人,违法犯罪艺人,永久禁入演艺圈,并且要严防他们曲线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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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争议的焦点在于,《监狱来的妈妈》主演赵箫泓被剥夺政治权利至 2023 年 6 月才结束,但影片拍摄工作却早在此前就已默默启动和进行,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不过先说清楚一件事。大家争的,从来不是刑满释放人员能不能拍电影。这个问题本身其实没什么好争的——你坐完牢,回归社会,理论上可以做很多事,拍电影当然也没人明文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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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人堵得慌的,是另一件事。

这部电影讲的是什么?是一个女人被家暴、被逼到极限才杀了人。然后谁来演这个角色?就是那位十年前真实杀了人、坐了十年牢的赵女士本人。

你把这两件事叠在一起看,味道就完全不一样了。

如果电影里的故事是真的,那赵女士就是被冤枉的,她应该是正当防卫,不该坐牢。不过法院当年是有判决书的,白纸黑字判了她十年,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的杀人行为在法律层面就不是正当防卫

那这部电影,算什么?

说"艺术加工"?行,找别人演,我捏着鼻子认了。不过偏偏是当事人本人来演,还把情节设计成被家暴逼的,这就不是艺术加工了,这是在跟法院的判决较劲——我当年不该被判,你们判错了。

这就是这部电影最大的问题所在。

去年有一部剧叫《正当防卫》,我觉得可以拿来说说这件事。

剧里有一段对话,是张鲁一演的检察官段鸿山,和白敬亭演的刑满释放人员李沐风之间的。李沐风当年也是杀了人,服完刑出来的。

他问段鸿山:你不是法条,也不是法律,你凭什么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正当防卫,你说沉睡就沉睡,说重启就重启,依据是什么?

段鸿山说:社会期望和法治进步。

李沐风反问:是社会的期望,还是你自己的期望?

我觉得这段对话写得很真。

检察官在中国司法系统里的权力是很大的。他掌握的证据、还原出来的案情,再加上他对这个案件社会影响的判断,综合起来直接影响法官的量刑。所以段鸿山说"一个人能决定另一个人命运",这话不是夸张。

不过李沐风说的那句"你凭什么"也是无解的。因为不管法律再完善,最终都要有人来执行。换一个检察官,可能就给你判个故意杀人,比现在重得多;也可能直接认定正当防卫,你一天牢都不用坐。

这中间的弹性空间,才是真正让人不安的东西。

段鸿山后来说了一段话,是这部剧最核心的地方:如果把法律当工具,就找对你最有利的那部分去用;如果把法律当信仰,就跳出个人功利,相信它是通向正义的路。

我翻译一下这话的意思。

对李沐风来说,如果完全从对他有利的角度,当年就应该认定正当防卫,无罪释放。不过如果无罪释放了,法律的权威还在吗?哪怕是段鸿山这样正直的司法人,一旦因为同情心开了这个口子,整个系统就开始松动了。

所以李沐风被判了"防卫过当",坐了四年。

在那个时间节点上,这可能已经是最优解了。

再说回赵女士。她是2010年3月被判的,那时候昆山龙哥的故事还没发生。2018年昆山反杀案之前,"正当防卫"这个法条基本上就是摆设——很多法律人都说,刘海龙以一己之力把这个条款重新激活了。

所以赵女士当年的案子,究竟是什么情况,公安怎么侦查的,检察院怎么审查的,我们看不到,只能看到最后的判决书。

这也是这件事最难评的地方。

不过有一点我很确定:《正当防卫》这部剧,多少有给中国司法系统自我解释的成分在里头——法治进步是缓慢的,当年的判决有当年的局限,我们已经在进步了。

而《监狱来的妈妈》这部电影,则是直接把这块遮羞布扯开了。

当事人本人演自己,用"家暴受害者"的叙事重新讲述当年的案子,不管主创的本意是什么,呈现出来的效果就是:我当年不该判,你们判错了。

这让法院和整个司法系统的脸往哪搁?

所以我开头才说,这电影能过审真是奇迹。

这个五月,电影行业的奇迹本来就不少。不过这一部,算是奇迹里的奇迹了。

PS:据最新消息,微博已经禁言了这部电影的导演赵女士的微博,姚晨也极快的删了那篇宣传该部电影微博,监狱来的妈妈官方微博也把转发姚晨的删了,同时抖音赵箫泓的账号被禁言。

距离30号上映还有12天,我们不知道这部电影最终的命运是什么,大家一起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