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没有找到判决书原文,那我就拿龙哥视频里传阅度比较高的一个切片,他说了:
"不让你买比亚迪,你非得买,用料这么差,怪不得比亚迪秦能降价。"
您觉得构成商业诋毁吗?
法院在审理时,会先界定被告龙哥的身份
如果他是普通车主,在论坛发帖抱怨“这车用料差”,这属于消费者的主观体验,受言论自由保护。
龙哥并非普通的汽车爱好者,而是运营着“龙哥讲电车”、“满格电”等多个账号的自媒体矩阵操盘手。
他利用自己“修车师傅”的专业身份,通过发布“不让你买比亚迪你非要买”、“用料差”等极端言论,精准迎合了部分对国产车抱有偏见的网民,借此引发情绪共鸣并迅速捕获流量。
这个过程是他主动过滤掉支持国产车的用户,筛选并沉淀下大量高度认同特斯拉、具有极强品牌信仰的粉丝。
现实的操作是,他将这些线上积累的信任感转化为线下实体店的生意,将粉丝引流至自己的特斯拉专修业务中实现变现(如带课、修车等)。
连最后的道歉视频还是站在特斯拉车辆前的一句句完成的。
正是基于这套清晰的商业逻辑,法院在审理时会将其明确认定为市场竞争参与者,而非单纯的消费者。
然后来到举证环节
当龙哥以“修车师傅”的专业人设说出“用料差”,”怪不得比亚迪秦能降价“时,在粉丝眼中,这不仅是吐槽,而是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
一旦法院认定这是“事实陈述”,举证责任就在龙哥身上。他必须证明:
哪里差? 具体是哪个零部件(电池、电机、车架)?
差的标准是什么? 是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还是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还是低于他自己的设计标准?
还有“降价”和“用料差”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因果链条?
我的推理是庭审时,他提供不了权威的检测报告或行业标准对比来支持他的陈述,而是仅凭“修车时看到的某个零件”就概括全车“用料差”,那在法律上被认定为编造虚假信息。
为什么会是判赔两百万?
因为法院认定龙哥通过贬低比亚迪来获取流量和商业利益,这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所以该案构成商业诋毁和不正当竞争。
这类的案件判赔的金额,有两个维度:
要么看比亚迪作为权利人被侵权了,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是龙哥通过这样的诋毁视频获得了多少利益来衡量。
当两个维度的难以确定时,法院会根据侵权情节作出不能高于500万的赔偿判决。
所以200万是综合考虑了龙哥的粉丝量、传播范围、主观恶意程度后做出的裁量。
当然,不是说龙哥不能批评比亚迪,只要是“就事论事”而非“以偏概全”,陈述问题,建议,观点的合法批评,那比亚迪花再多的精力,都是告不赢的。
但很可能这样的理性点评就没有他所期待的流量,所以高回报多半附带着高风险,还是那句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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