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监狱来的妈妈》号称就要上映了,面对潮水般的批判,剧组正在忙着抓无数个像我一样的所谓的“黑子水军”。
如果没有看到判决书,只看这部电影确实很励志、很温情,也很精彩。可是等我认真的看完了判决书的全文,回头再看这部电影,脑海中一直浮现出一句歌词:“你用谎言精心的编织,我不想再被你伤一次,关于你们之间的故事,你总有牵强的解释……”。
2026年了,被杀死的那个男人应该也没有想到,在自己坟头草枯黄又绿了17次后,自己竟从现实中被故意伤害致死的冤死鬼成了电影里死有余辜的家暴男,而那个杀死他的凶手摇身一变,竟成了什么狗屁电影节的影后,这何其讽刺?何其荒唐?
《监狱来的妈妈》自称最写实,其实最虚假!
“她因反抗家暴,在一次冲突中失手杀夫,被判入狱。十年后,她被特赦出狱。”。
影片简介中每一个字都让人生厌,都虚假到失去底线:
她杀死丈夫是反抗家暴吗?我们回顾一下判决书的内容。
证人证明这个女人是不干家务的,大家谁听说过承包了所有家务的男人是个家暴男?那这个家暴男得有多么热爱干家务?难不成家暴妻子是因为妻子和他抢家务活干?
所有证人都只证明了夫妻二人只吵架过,但是没有动手过,其中很重要的证人还包括和他们同住一套房的另外一对夫妻,这证言非常可信。
她杀死丈夫是失手造成的吗?
这个女人自己陈述:丈夫追着她打她,她跑到客厅看到餐桌上的水果刀,就拿起水果刀指向男人,男人向她扑过去,她下意识挥了一下,刀子扎进男人胸部,她抽出刀子,看到流血,吓晕过去了。
再看法医尸检报告:
结论:锐器刺切至心包膜、主动脉根部。
我百度了一下,心包膜、主动脉根部距离皮肤有至少10厘米,而那把凶器刃长只有9.5厘米,也就是说当时这个女人把匕首的全部刀刃部都捅进了男人的胸部,而且又抽了出来。
这是失手能够造成的?谁能一失手就把一把刃长只有9.5厘米的匕首捅进一个成年男人胸部超过10厘米?而且当时是4月份,男人正在干家务,肯定还会穿着毛衣之类的。
还有,如果真是失手,正常女人一看到刀子捅进别人胸部,正常反应应该是不知所措,而不是还能将捅进去超过10厘米的刀子再拔出来。
而判决书中也证明这个女人是有故意伤害男人的故意性质。是她刺向受害人,而不是“挥了一下”。
她出狱是被特赦出狱吗?
“特赦出狱”,是不是给人感觉像是被冤枉了一样?或者说好像她的罪行被赦免了一样,但是既然剧组一直在标榜写实,能不能有点法律常识?《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暴力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不得假释”,而好巧不巧,这个女人当时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可以减刑,但不得假释。
综上,一个一点家务也不干,一刀刺入包揽全部家务的男人胸部超过10厘米还可以立即拔出刀的凶残女人在坐了十年牢后竟被包装成一个走上银幕的“优质女性代表”,还获得了“影后”的称号。
而那个倒霉的男人,包揽了所有家务,妻子晚上七点就躺在床上休息,而男人干家务干到十点多,只是需要妻子起床让他支一下床脚就被妻子一刀毙命。
这么多年,每年总有那么几次,我媳妇儿都要抱着被子、托着床板、扯着嗓子喊:“快点过来帮忙!”,然后开始劈头盖脸数落:“这一天天天的,对家里事都没个数,现在在家了,还不多干点活?”。
看完判决书后,我已经第一时间感谢她的不杀之恩。
而这个男人,不仅肉体被诛杀,多少年后名誉也要被抹杀干净,成为一个接近死有余辜的倒霉蛋。
某些人对他实在过于残忍!
而就这样一部颠倒黑白的剧居然火到了国外还得了大奖,那些导演、编剧、主演在刻意追逐什么?宣扬什么?编剧也发了长文回应了,很高大上,也很鸡汤,一样的配方,一样的味道。
我们跟你讲事实,她就跟你讲感情,好像通用的那句话一样:家不是讲理的地方,是讲爱的地方。所以我们指出一个杀人犯的罪恶就是在欺负一个刚从生活的深渊里爬出来的姑娘,全然不考虑那个再也从坟墓里爬不出来的男人……
直到后来,我看到一段话,突然恍然大悟,原来她们不是蠢而是坏,她们在下一盘大棋,而且看似胜卷在握了,因为现在有些外媒已经开始和咱上纲上线,表示世卫组织和这部电影都展示了所谓的“在中国,性别暴力的揭示依然存在特殊挑战”,诸如什么救济渠道问题、持续污名化问题、案件不受重视问题、受害者康复问题、公众认知问题。
最后,我想说,我个人不喜欢这部电影,更不会去看这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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