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陈闽之 资深危机处理专家,南京大学商学院EMBA行业导师,南京大学商学院AACSB国际认证顾问委员会委员,南京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兼职研究员,南京大学校友总会监事
过去四十八小时,两所高校因为同一类事件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华南理工大学一名研究生在课堂上偷拍女生裙底,持续约半小时,当场被抓住、当场删视频。校方回应:已给予该生“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双方已达成和解。南京审计大学一名应届研究生在超市偷拍女生裙底,当场被制止。校方成立专项调查组,尚未公布最终处理。但比偷拍本身更引爆舆论的是另一层身份——此人已被江苏省税务局公示为2026年度拟录用公务员。一个“留校察看”,一个大概率面临“开除+取消录用”的双重打击。两所学校给出了完全不同的答卷,而公众的反应也截然不同。这迫使我们必须直面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大学教育的初衷,是不是要给犯错者一次改正的机会?当汹涌的舆情要求“严惩”时,高校该何去何从?
一、两起偷拍,两种处理
华南理工大学的处理逻辑相对清晰:偷拍行为属实,校规处罚档次从警告到开除学籍共五档。偷拍通常落在“严重警告”到“留校察看”之间。校方选择了留校察看——程序上没大问题,但舆论普遍觉得“轻”了。评论区清一色的质疑:“偷拍半小时才留校察看?这种惩罚能起到什么威慑作用?”
南京审计大学的处境则要复杂得多。当事人顾X佳面临的调查维度不止一个:第一,偷拍行为是否触及行政拘留甚至更重处罚?第二,校规下偷拍落在哪个处罚区间?第三,也是最致命的一层——国税局正在对他进行录用考察。一个在公示期间还偷拍女生裙底的人,被体制预准入的合法性基础何在?这个拷问,南审无法替税务系统回答,只能等待税务的落锤。
两所学校之所以给出不同答案,不是因为“谁更严厉”,而是“谁承担的风险不一样”。华工的决策空间被校规和舆论夹击,倾向于取中间值;南审的决策空间被更高层级的体制审查锁死,天平自然倾向于从严。
二、公众的愤怒来自哪里?
很多人说,现在的舆论对偷拍的容错率几乎为零。这话对,但不全对。公众的愤怒,本质上是对受害者处境的代入感。当一个女生在学校超市、在课室里被偷拍,她感受到的不是“这个男生好讨厌”,而是“这所学校不安全”。当偷拍者事后只是被“留校察看”,其他女生感受到的不是“学校给了他一次机会”,而是“学校没有站在我们这边”。
在顾X佳身上,这种愤怒又叠加了一层。一个即将进入税务系统、成为“公家的人”的学生,在校园里都管不住自己的手脚。公众的逻辑很简单:这样的人,你放心让他办税、接触群众吗?所以,不是公众对偷拍行为的“可恨度”在上升,而是公众对“受害者安全”的焦虑和对“体制准入门槛”的质疑在叠加。这两股力量合在一起,让偷拍事件从“学生违纪”被推高到“公共安全事件”甚至“行政伦理事件”。
三、大学的初心:教育还是惩戒?
理论上,大学首先应该是一个教育机构。它的天然反应应该是:批评、教育、引导、矫正。开除,永远是最后一张牌。很多大学的校规里,偷拍这类行为落在“警告以上、开除以下”的区间,而不是“直接开除”。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就是“教育优先”思维的体现——给学生留一条改过自新的路。
从这个角度看,华南理工的“留校察看”有它的制度正当性。犯错者付出了代价——留校察看期间评优、入党、保研都受影响,这个代价不算轻。但他还有机会,毕业之后还能重新开始。问题是:舆论不接受这种“温和”。
在汹涌的舆情下,很多学校扛不住压力。如果一所大学坚持“教育优先”,顶住舆论压力不给开除——它的理由站得住脚,但代价是校内女生安全感下降、校外公众对学校“管理不严”的印象固化。如果一所大学选择“顺应舆论”,从快从严,直接开除——它的理由也站得住脚,但那个犯错的学生可能真的付出一生的代价,而舆论更认为他这样的代价完全是咎由自取。
这就是两难。没有一边是绝对正确的。
四、一个可能的平衡点
我认为,高校在处理偷拍事件时,需要分清楚两个问题:一是“应不应该给机会”,二是“给什么样的机会”。
对于那些初犯、当场被抓、事后真诚认错、受害人愿意谅解的偷拍者,可以给予非开除的处分,但同时必须附加条件:接受心理干预、接受行为矫正、定期汇报、不得再犯。如果再犯,或者发现之前有多次偷拍行为,那就不是“给机会”的问题,而是“屡教不改”,直接开除。
对于那些偷拍行为持续时间长、对象多、情节恶劣,或者身份特殊(如准公务员、准教师等公职人员),校方应当从严处理。因为这些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学生犯错”的范畴,进入了“公共信任”的领域。税务系统把一个人拒之门外,不是因为大学开除了他,而是因为他自己证明了自己不适合穿那身制服。
至于舆论的压力,高校要学会一个本事:把“专业判断”做成公众可理解、可接受的叙事。当你决定给一个人留校察看而不是开除时,不要只说“依规处理”,而要详细解释:他偷拍了什么程度?他的认错态度怎么样?受害人是否接受了道歉?学校附加了哪些矫正措施?以后怎样防止再发生?当公众看到校方是经过审慎、透明、有温度的过程才做出的决定,而不是“稀里糊涂就放过他”,舆论的敌意会下降很多。
五、大学教育要不要给犯错者改正的机会?
要。但机会不等于豁免,教育不等于无原则的宽容。一个年轻人偷拍了,他应该付出代价——这个代价可能是留校察看、记过、失去评优资格、在档案里留下一笔。这些代价已经足够沉重。开不开除,不应该是高校的第一道选择题,而应该是最后一张牌。如果校规允许、情节允许、改正可能允许,那就把这张牌留在手里。但如果行为恶劣到已经摧毁了公众信任、受害者不敢再踏进教室,那这张牌该打还得打。
因为大学的底线,不只是“给每一个人改正的机会”,更是“给每一个人安全的环境”。这两条线,不能只守前一条,而放弃后一条。
这很艰难。但艰难,正是大学管理者必须承受的重量。
编辑、审核:胡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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