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阳县公安交警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安阳县(示范区)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加强《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安阳县部分区域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措施的通告》贯彻落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安阳县(示范区)部分路口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交通违法代码:1116),并于2026年5月19日起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处罚。

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安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11日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序号

设置地点

道路行驶方向

抓拍的违法行为及代码

1

人民大道与海兴路交叉口北口路东

南向北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1116)违法行为。

2

人民大道与海兴路交叉口西口路北

东向西

3

文明大道与辛安路交叉口西口路北主路

东向西

4

黄河大道与崇义路交叉口北口路东

南向北

5

长江大道与崇义路交叉口西口路北主路1

东向西

6

长江大道与崇义路交叉口西口路北主路2

东向西

7

长江大道与崇义路交叉口西口路北便道

东向西

8

长江大道与崇义路交叉口西口路南便道

西向东

9

站南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东口路北右转道

东向北右转

10

站南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东口路南右转道

南向东右转

11

站南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东口路南主路1

西向东

12

站南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东口路南主路2

西向东

13

G341与S301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西向东

14

高宝公路(京港澳高速向东100米)

西向东

15

文昌大道与永康路交叉口东口路南1

北向南

16

文昌大道与永康路交叉口东口路南2

向南

17

文昌大道与永康路交叉口南口路东便道

南向北

18

文昌大道与永康路交叉口南口路西便道

北向南

19

S303与内高线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东向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