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发布公告,对葛**同学作出予以退学处理的决定。公告内容如下:

葛**,男,人文学院2019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号2019312325。

葛**于2024至2025学年春季学期末达最长修业年限,未毕业且未结业。

鉴于以上事实,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清校发〔2019〕49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经2026年4月13日教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予以葛**退学处理。

葛**如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本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清华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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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福州新闻网

编辑 薛雅平 何晶晶

审核 张晨

监制 吴凌 峰 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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