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根据公开信息,云南女子林悦驾驶奥迪车加油时明确要求加95号汽油,但加油站工作人员误加了一箱92号汽油。林悦发现后,因担心发动机受损,按照4S店建议将车拖走,抽出油并清洗油箱,花费2000元。随后,她将加油站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拖车清洗费及车辆贬值损失共计25.2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加油站工作人员未按车主要求加注油品,存在明显过错,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加油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林悦主张的车辆贬值损失,因未提供专业鉴定报告证明实际损失,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加油站赔偿林悦2000元拖车及清洗费用,驳回其他赔偿请求。此判决体现了法律对事实证据的严格要求,也提醒消费者在维权时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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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麓山 二审:文心 三审:流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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