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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强化路面监控,有效遏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从2026年5月25日开始,全州县将启用新增的4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及标线指示行驶,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序号

电子监控位置

方向

主要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1

全州县文昌路文昌路口红绿灯

东向西

西向东

南向北

北向南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压实线)

驾驶机动车违反机动车信号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2

国道322线1539公里5米(全州县绍水镇绍水十字路口红绿灯

东向西

西向东

南向北

向南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压实线)

驾驶机动车违反机动车信号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

国道322线1520公里950米(全州县飞机坪全州县公路养护中心路段)

东向西

西向东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4

国道322线1547公里750米(全州县咸水镇咸水初中路段)

南向北

北向南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本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布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4日。公示期结束后,全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经公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及查处。

全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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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州县文昌路文昌路口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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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道322线1539公里5米

(全州县绍水镇绍水十字路口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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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道322线1520公里9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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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道322线1547公里7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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