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这次是真敢干!直接秘密申请逮捕以色列两名高官,哪怕美国急得跳脚、多次公开护短施压,人家半分面子都不给。
别觉得这是鸡蛋碰石头,更不是作秀,能让法院硬刚到底,背后全是实打实的硬证据。
这次被法院盯上的,是以色列财政部长斯莫特里赫和国家安全部长本-格维尔。
这俩人一直带头搞事,推动约旦河西岸的犹太人定居点扩张,甚至明目张胆说要吞并这片地方。
国际上早有规矩,《日内瓦公约》里写得明明白白,占领别人的土地后,不能把自己国家的平民迁过去定居。
联合国国际法院也早就判了,以色列在约旦河西岸建定居点,就是违反国际法。
可这俩人根本不当回事,该推进推进,直接占了巴勒斯坦人的土地,巴以本来就紧张的关系,被他们搅得更僵,和平更是没了影子。
除了占土地,这俩人还被指控犯了战争罪。
斯莫特里赫曾公开说过,要把加沙的200万老百姓迁走,甚至放话,让他们饿死可能都是合理的。
就这话,直接被欧洲各国骂惨,说这就是赤裸裸的战争罪。
本-格维尔更离谱,老早就因为经常煽动大家去欺负巴勒斯坦社区,被英国、澳大利亚这些美国的盟友,单独实施了制裁。
而且这次法院申请的是“秘密逮捕令”,不是走个过场、警告一下。
秘密逮捕,就是怕消息泄露,让这俩人跑了或者提前找关系疏通,说白了就是真要动手抓人。
按照规矩,只要这俩高官敢踏入国际刑事法院124个缔约国中的任何一个,当地就必须配合逮捕,跑都跑不掉。
以色列有美国这个铁杆大哥撑腰,国际刑事法院为啥还敢硬刚?最关键的就是就是有法律撑腰。
巴勒斯坦早在2015年就加入了《罗马规约》,成了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
以色列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犯了错,法院就有权利管,有义务调查、起诉,天经地义。
有人可能会说,以色列和美国都没加入《罗马规约》,法院凭啥管他们?
其实道理很简单,不管涉案的人或者国家,加没加入这个规约,只要罪行发生在缔约国的土地上,法院就有管辖权。
也就是说,只要以色列在巴勒斯坦的地盘上欺负平民、违反国际法,法院就有资格出手,和美国、以色列加不加入规约没关系。
再者,国际社会的支持,也是法院的底气。
虽然国际刑事法院不是联合国的下属机构,但联合国大会主席都公开支持它的做法,还批评美国施压的行为,说这是在破坏国际法。
更关键的是欧盟,27个国家的外长罕见达成一致。
对以色列约旦河西岸的极端定居者实施制裁,这其实就是在间接支持法院的行动,相当于告诉美国:这事,我们站法院这边。
而且这也不是法院第一次对以色列高官动手。
早在2024年11月,法院就已经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前国防部长加兰特发出了逮捕令,指控他们在加沙的军事行动犯了反人类罪和战争罪。
当时美国就制裁威胁法院,可人家根本没退缩,现在又加了两名高官,足以看出,法院是铁了心要硬刚到底。
作为以色列的大哥,美国肯定不能看着自己的小弟被欺负。
早在法院向内塔尼亚胡发逮捕令的时候,美国就炸了。
不仅公开骂法院,还对法院首席检察官、多名法官实施制裁——没收财产、禁止入境美国,想尽一切办法逼法院妥协、撤销逮捕令。
可不管美国怎么闹,国际刑事法院还是没松口,这次照样申请逮捕两名以高官,美国的护短,彻底失灵了。
说白了,核心就两点:美国的影响力越来越弱,而且它的双重标准,早就没人买账了。
美国一直标榜自己是“国际警察”,天天喊着要维护国际法,可一旦涉及到自己的盟友,就立马变脸,公然包庇以色列的违法行为。
这种一套标准对别人、一套标准对自己的做法,国际社会早就不满了。
就连美国的欧洲盟友,也不再跟着它瞎起哄,欧盟制裁以色列、荷兰等国说会执行法院的逮捕令,都说明美国已经管不住这些盟友了。
更实际的是,法院的逮捕令已经产生了实实在在的影响。
国际刑事法院有124个缔约国,这些国家都有义务执行逮捕令。
这就意味着,被盯上的两名以色列高官,以后出国都得提心吊胆,生怕踏入缔约国的地盘被抓。
这种限制,直接捆住了以色列的外交手脚,也让它在国际上越来越孤立。
最近奥地利维也纳就闹了大规模抗议,老百姓抵制有以色列歌手参加的欧洲歌唱大赛。
西班牙首相更是直接表态抵制,说自己要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
这些信号都在说明,国际社会对以色列的不满越来越强烈,美国再想单方面护短,已经力不从心了。
虽然逮捕令的执行可能会有很多阻力,但它已经打破了“强国及其盟友可以免责”的潜规则,也让世界看到,不管是谁,都不能凌驾于国际法之上。
后续以色列怎么应对、美国会不会再出狠招,值得大家接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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