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九江的张先生称,自己的13岁儿子张浩在湖北黄石市阳新县宏志达青少年成长基地遭教官殴打。据悉,张浩被送入该基地第7天就因写求救纸条被发现遭殴打,经历了开颅手术后右眼仍然无法视物。5月18日凌晨,湖北阳新县联合工作专班发布通报称,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涉事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然而,这个结果并不能让人们停止追问:这样的“成长基地”何以能够长期存在?它究竟归谁管,又凭什么管孩子?
答案令人尴尬。阳新县教育局回应,该基地前身为某双语学校,现已注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给湖北宏志达青少年心理咨询有限公司颁发了执照,因此教育局没有监管职能”。市场监督管理局只管发执照,教育部门管不了非学校的机构,公安部门没有日常巡查义务——三个部门各有各的道理,却共同构成了一个真空地带。打着“心理咨询”旗号的基地,实际干的却是“教育矫治”的活,本质上是在监管缝隙中野蛮生长。
这绝非个案。近年来,泉州“四维成长基地”对14岁男孩施暴28天致重伤二级、河南“柯贞素质拓展营”体罚14岁女孩致其身亡、株洲启航教育辅导学校体罚学生致身亡……类似的新闻几乎每隔几个月就要刺痛公众一次。这类机构都有一个共同特征:以“矫正叛逆”“戒除网瘾”为名,行暴力管教之实,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暴力背后往往有一个“合理”的包装,在此之下,却是物理隔离、阻断通信、高度控制的封闭空间。孩子在基地里被打得头破血流,家长在外边收到的是“感恩信”和平安报——直到悲剧失控才真相大白。这种信息不对称,本质上是对监护权的掠夺,是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系统性漠视。
出了事,当然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张某,这是法律的应有之义,但仅追责一个教官远远不够。现有的监管体系“文齐武不齐”——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各有职能,却谁也未能真正兜底。当地教育局那句“没有监管职能”,道出了制度设计的尴尬,也暴露了责任分配的真空。
要根治这一乱象,不能总靠媒体曝光、舆论倒逼。第一,要厘清监管责任,此类机构究竟归口哪个部门管理,必须明确。第二,建立全国性的备案审查和动态巡查机制,不能让阳光照不到的角落成为暴力的温床。第三,对已查实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不仅要关停机构、追究刑责,还应实施行业禁入,让违法者付出无法逃脱的代价。
13岁的孩子右眼视力能否恢复,尚是未知数。挽救一只眼睛很重要,同样重要的是挽救一个制度——一个真正能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暴力“矫正”的制度。4月,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加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教育管理办法》,其中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开展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教育矫治(矫正)类活动。相关法规如何上升至全国层面,如何辅之以配套措施将其落地,亟待各方给出破解之道。
文|丁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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