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有市民在路过盐城清溪路与黄山路交汇处时发现,盐城金陵大饭店门外设置的外摆摊位,已经对路边绿化带造成了改动。更让人担忧的是,搭起的棚子以及一旁长期停放的餐车,直接压在了盲道之上。
有市民无奈吐槽:酒店生意难做可以理解,但如果宴会业务红火,恐怕也未必有空靠摆摊来贴补。不过,绿化带的调整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报备、是否合规,目前无从知晓。而摆在眼前的事实——占用盲道,已然违法。
盲道是视障人士出行的“生命通道”,任何形式的占用,不仅妨碍通行,更埋下严重安全隐患。根据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含盲道)。第65条进一步明确:违规将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个人罚款100–500元,单位罚款1–3万元。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盲道属于人行道范畴,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占盲道停车、行驶均属违法行为,可面临警告、罚款、拖车等处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也指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含盲道),将被责令改正、罚款,甚至赔偿损失。
做生意不易,但法律红线不可逾越。酒店既然选择占用公共空间经营,就更应当守住规范与安全的底线。期待相关部门及时核查,也提醒广大商家:依法经营,才是长远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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