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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政办发〔2026〕2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我省干热河谷光热生物资源优势,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干热河谷生态带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响云南生态品牌、农业品牌、综合治理品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涉及13个州(市)53个县(市、区)。立足不同流域、不同县域生态本底、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差异,按照“试点破题—重点攻坚—稳步发展”的工作思路,梯次推动6个县试点破题、25个县(市、区)重点攻坚、22个县(市、区)稳步发展(详见附件3)。

(二)工作目标。到2027年,6个试点县探索形成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试点经验,干热河谷生态带试点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干热河谷地区退化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林草覆盖率明显提升,水土保持功能不断提高,高原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发展15个以上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建成157个旅居重点村,群众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基本建成干热河谷生态带。展望2035年,干热河谷地区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形成,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有机统一。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1.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和国土绿化项目,稳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干热河谷生态状况变化、典型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监测,强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恢复。加强干热河谷气候变化监测体系建设,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和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水平。加强前期研究,适时推动制定干热河谷生态带保护条例。

金沙江流域,重点推进干热河谷植被恢复,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红河流域,加强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红河哈尼梯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怒江流域,加强原生地带性植被保护,强化公益林管护。珠江流域,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增加林草覆盖率,提升区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澜沧江流域,加强热带森林保护和退化林生态修复,强化公益林、古茶山和古茶林管护。

2.持续开展石漠化、水土流失及小流域综合治理。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种草改良、小型水利水保等措施,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巩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严控人为水土流失。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推进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3.持续推进河湖水系生态保护修复。以金沙江、红河、怒江、珠江、澜沧江五大水系干流及干热河谷分布支流为重点,实施河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工程,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修复治理。强化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推进河湖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清理,开展河湖滨岸带生态修复治理,因地制宜建设生态缓冲带和滨水绿道。

4.规范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干热河谷地区生物资源本底调查,加大对新作物、新品种、新品系的调查研究。加强干热河谷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一批干热河谷特色种质资源库(场、区、圃)、良种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鼓励开展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和产业化开发应用。探索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试点,依法管控生物资源采集、保存、利用等行为,保障生态权益与生物安全。

(二)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5.巩固提升高原特色农业。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现代种业、热带水果、冬早蔬菜、咖啡、花卉、茶叶等特色产业基地,创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丰富早、中、晚熟多元品种体系,打造错峰上市优势。支持干热河谷县(市、区)申报新增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设施农业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推进木本油料林、干果坚果林、工业原料林等经济林提质增效,做强木材加工和林浆纸产业,壮大苗木产业。

6.发展壮大林下经济。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拓展林下发展空间,建设林下资源利用图谱,实施科技创新、产品加工、基础设施、主体培育、品牌建设、市场营销六大提升行动,做优做强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森林景观利用等产业。依托国有林场建设高标准林下经济基地、林业标准地,结合国家储备林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

7.拓展延伸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推进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同发展,支持茶叶、咖啡、中药材、坚果等产业延伸精深加工链条,研发功能食品、保健品、文创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依托开发区,打造一批特色农(林)产业园中园,健全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体系,促进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

8.大力推进品牌建设。挖掘干热河谷地域文化、农耕文明、民族文化传承等内涵,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服务等新业态品牌。打造“拳头产品”、“大单品”,强化品牌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9.提档升级文旅产业。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内涵,丰富干热河谷多元体验场景,有序引导“旅居+”、“+旅居”等业态发展,建设金沙江避寒避暑旅居带、红河谷避寒旅居带、怒江沿边幸福旅居带、珠江高A级景区、澜沧江生态旅居带。完善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推动重点景区提档升级,实现景点互联互通,打造“干热河谷生态旅游环线”和干热河谷生物多样性体验地。

(三)强化科技赋能支撑

10.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科创平台,开展干热河谷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攻关,加强产学研协同和科技成果转化。由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加强“西南山地河谷生物资源持续利用与绿色产业协同提升技术体系”研究,用好“e科考”智慧系统。由云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建立校企联合创新中心,支撑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修复基础研究、水土流失防控、特色产业发展、山地农机研发推广、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由省农科院、省林科院等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平台,开展干热河谷地区适宜品种选育、良种繁育、示范推广,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特色产业发展等领域技术标准。

11.科学推动水光互补。因地制宜建设“光伏发电—提水—输水—灌溉”一体化综合开发项目,依法依规支持余电并网,推动“光伏+生态修复”、“光伏+农业”等复合业态发展。科学规划光伏提灌、储能与智能灌溉设施,配套建设光伏项目,保障农业灌溉缺水区、生态保护修复区用水需求。探索“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板间养殖、固土保水”的立体发展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光伏提水工程,按程序在项目立项、资金安排上给予支持。

12.积极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安全有序在干热河谷地区发展低空物流,开设“产地—物流集散地”低空货运航线。拓展无人机在特色产业、农事服务、资源调查、防火巡护、生物多样性监测、有害生物防治、造林绿化等方面的场景应用。持续扩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无人机巡检应用。安全有序推进载人飞行、低空观光、航空摄影等低空文旅消费业态。

(四)强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

13.强化产业就业促增收。立足干热河谷资源优势,找准增收途径,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旅则旅,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加强技能培训,鼓励乡镇及村集体组织成立“劳务合作社”,支持返乡人员回乡创业。

14.探索多元联农带农模式。加强政策引导,推动落实联农带农主体奖补办法,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完善“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联农带农模式,让农民通过入股、务工、分红等多种方式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五)加强要素保障

15.加强土地要素支撑保障。全面摸清干热河谷资源底数,分类梳理各地类可利用情况。做优存量,统筹配置存量土地、林草、水域等要素,提升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存量要素组合用、综合效益最大化”。挖掘增量,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完善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新增用地保障机制,推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干热河谷产业项目。支持利用荒山荒坡发展光伏提水、生态产业。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对涉及用地用林用草的,依法依规优先办理。

16.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完善供水保障体系,逐步形成丰枯互补、区域互济、高效循环利用的水资源配置体系,改善干热河谷灌溉条件。因地制宜谋划、整装推进实施一批水源工程、灌区工程、渠系联通工程,支持具备条件的成熟灌区开展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和运营管护水平。加大节水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水利管理平台建设,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完善初始水权分配机制,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17.强化资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项目,通过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等基金工具予以支持。积极争取和安排各类资金,择优支持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项目。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统筹地方财政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保障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并按规定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府补助政策。探索开发生态资源权益抵押、质押贷款、生物多样性金融等融资工具,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8.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立和规范生态产品认证评价标准,建立生态产品溯源体系,健全生态产品交易流通全过程监督体系。鼓励搭建区域水权等交易平台,规范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推进林业、水土保持等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鼓励将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19.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林权金融服务,拓宽可抵押林权范围,探索林业经营收益权、碳汇预期收益质押融资,健全完善流转、收储、登记、担保、评估、抵押等服务体系,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林场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开发、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户外运动等业态,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三、保障措施

坚持省级统筹、州(市)协调、县(市、区)负总责的工作机制,省级将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纳入全省“三农”工作调度机制,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抓好县域统筹和流域协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取得成效。省发展改革委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科技厅加快出台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分领域实施方案,突出项目支撑,形成“1+N”方案体系。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推进6个试点县建设工作。各地及时总结宣传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讲好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云南故事”。

附件:1.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范围

2.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范围涉及乡镇(街道)名录

3.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实施安排

4.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分流域特色产业指导目录

5.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产业发展品种推荐目录

附件1

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范围

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范围包括全省13个州(市)53个县(市、区)。〔注:州(市)内县域按干热河谷面积由大到小排序〕

昆明市(2):东川区、禄劝县

昭通市(4):巧家县、永善县、鲁甸县、昭阳区

曲靖市(1):会泽县

玉溪市(5):新平县、元江县、华宁县、峨山县、易门县

保山市(4):隆阳区、昌宁县、龙陵县、施甸县

楚雄州(8):元谋县、双柏县、永仁县、武定县、大姚县、楚雄市、牟定县、禄丰市

红河州(9):弥勒市、建水县、元阳县、开远市、红河县、个旧市、石屏县、蒙自市、泸西县

文山州(1):丘北县

普洱市(1):景东县

大理州(7):宾川县、鹤庆县、永平县、云龙县、南涧县、巍山县、漾濞县

丽江市(5):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玉龙县、古城区

怒江州(2):泸水市、兰坪县

临沧市(4):永德县、凤庆县、镇康县、云县

附件2

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范围

涉及乡镇(街道)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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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实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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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

分流域特色产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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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

产业发展品种推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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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发布、云南红河发布

总编/杨锐责编/张云龙值班编辑/孔德云编排/邱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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