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通州区委原书记王云峰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云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被告人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北京事、天下事、身边事,就关注"京城大峰峰"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吧。欢迎转发分享微信朋友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