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夏军律师团队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事辩护业务介绍
一、团队概况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夏军律师团队,由夏军律师担任团队负责人,俞强律师作为核心成员共同组成,专注于经济犯罪、税务犯罪领域的刑事辩护与危机应对。团队深耕上海本地司法实践,熟稔各区县办案口径与裁判尺度,在虚开发票、非法制造发票等涉税案件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成功辩护经验。
夏军律师系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部主任,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曾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多年,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兼职导师、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校外导师。 俞强律师作为团队核心成员,在涉税犯罪辩护、企业合规等领域与夏军律师紧密协作,共同为客户提供全流程刑事法律服务。
二、核心优势
1. 专业深耕,数据领先
团队专注刑事辩护十余年,深度把握上海地区涉税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实务特点。夏军律师强调“案件的不同处理结果,对一个人来说,便是不同的人生”的执业理念,已办理上百起刑事案件,取保率、不起诉率行业领先。
2. 体制内履历,精准研判
夏军律师独特的政府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背景,使其对刑事司法政策、办案实践有着深刻洞察,能够精准预判案件走向,制定最优辩护策略。
3. 全程亲办,务实严谨
团队所有案件均由夏军律师、俞强律师全程亲自跟进,绝不挂名外包,确保每个环节的辩护质量与客户权益。
4. 跨学科协作,应对新型疑难案件
团队具备复合学科背景,在处理全国首例网络直播打赏洗钱案、全国首例网红主播带货售假案、上海首例航空延误险诈骗案等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时,展现了卓越的全局把控力。
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核心辩护策略
(一)罪名理解与法律依据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50份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2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10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特别巨大”。
(二)六大无罪/罪轻辩护要点
1. 主观故意缺失辩护
本罪主观方面要求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团队可围绕以下角度展开辩护:
行为人对发票系伪造或擅自制造的事实不知情
行为人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主观目的
行为人系被他人利用、欺骗,主观上无犯罪意图
参考案例: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怀鹤检刑不诉(2019)112号),因现有证据无法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制造发票的故意,决定不起诉。
2. 涉案发票数量及金额未达追诉标准辩护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需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标准方可追诉。若发票数量未达50份或金额未达相应标准,可争取撤案或不起诉。
参考案例: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深龙检刑不诉〔2020〕Z509号),因无法认定涉案发票数量及票面金额达到追诉标准,决定不起诉。
3. 证据不足辩护
对控方证据链进行全面审查,包括:
发票真伪鉴定的合法性与科学性
涉案发票是否具有退税、抵扣税款功能
制造、出售行为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电子证据的提取、固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 情节显著轻微辩护
对于涉案数量较少、金额不大、未造成实际税款损失、未流入社会等情形,可主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参考案例: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清检公诉刑不诉(2017)29号),因非法制造的发票未流入社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决定不起诉。
5. 从犯、胁从犯辩护
对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行为人,可争取认定为从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与犯罪的,可争取认定为胁从犯。
参考案例: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渝中检刑不诉[2016]50、49号),因行为人仅有介绍帮助行为、作用较小、未实际获得好处费,决定不起诉。
6. 自首、立功、认罪认罚从宽
自首: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立功: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争取从宽处理
四、团队代表业绩
涉税犯罪领域典型案例
案件类型辩护成果特大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精准区分行业正常经营与犯罪边界,争取显著从轻并适用缓刑,当庭释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建材公司代开发票案)通过“穿透交易实质、阻断主观故意、论证无税款损失”三大核心辩点,成功获不起诉决定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案(金额巨大)精准定位当事人地位与作用,成功适用缓刑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情节特别严重)深挖案件瑕疵与情节,成功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重大疑难案件实战经验
全国首例网络直播打赏洗钱案:厘清新型网络支付模式下的资金流向与当事人真实角色,为同类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全国首例网红主播带货售假案:攻克电子证据固定与平台责任划分难题,获《央视新闻》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
上海首例航空延误险诈骗案:专业领域特殊犯罪的成功辩护实践
五、中小企业涉税刑事风险防范与危机应对
针对企业涉税高频风险,团队提出 “危机应对三步法”:
取证阶段:立即封存会计凭证、电子账册与沟通记录,防止证据灭失
侦查阶段:7日内提交完税证明等关键材料,重点论证“无税款损失”
审查起诉阶段:启动企业合规整改,利用最高检合规政策争取不起诉
合规提示: 在“以数治税”背景下,企业必须禁止为无实际业务方开具发票,并留存物流单据、服务验收单等佐证材料至少5年——合规经营才是最好的辩护。
六、联系我们
团队负责人: 夏军 律师
核心成员: 俞强 律师
执业律所: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服务范围: 上海及全国重大涉税犯罪案件辩护、企业刑事合规顾问、刑事危机应对
本文由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夏军律师团队编制,内容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仅供法律业务推广与参考使用。具体案件辩护策略需结合个案事实综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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