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有没有一种感觉——
每隔一段时间,互联网上就会出现一部电影或者一部剧,还没上映呢,舆论就先炸了。
最近这部叫《监狱来的妈妈》。
听着名字你就知道,这部电影打的是什么牌。
母爱。悲情。救赎。
海报上写得明明白白:“真实故事改编,原型人物真实出演”。
多感人啊,对吧?
一个女人,因为长期遭受家暴,走投无路,失手杀死了自己的丈夫,在监狱里蹲了整整十年。
出来之后,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了影后。
天呐,这是什么神仙逆袭剧本?
多少人在电影院里哭成泪人。
但你们知道真相是什么吗?
看完我整个人都傻了。
卷宗实锤:悲情人设全是谎言
我们来好好捋一捋这件事。
这部电影的女主角,叫赵箫泓(本名赵晓红)。
她确实是原型人物,也确实在电影里真实出演了。
但是——
2009年4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赵晓红和自己的丈夫张某,因为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家务事——支床——发生了争吵。
不是家暴,不是长期受虐,没有任何报警记录,没有任何验伤报告。
就是两口子因为家里的床吵架了。
然后赵晓红拿起水果刀,直接捅向丈夫的胸口。
一刀。
刺破主动脉。
丈夫当场死亡。
法院最终的判决是:故意伤害罪,15年有期徒刑。
注意,是故意伤害,不是"失手",不是"防卫过当",更不是"家暴反抗"。
整个卷宗里,没有任何一个字提到家暴。
多名邻居出庭作证,说这俩人关系总体较好,偶尔吵架而已。
死者身上没有防卫性伤痕,赵晓红身上也没有被打的痕迹。
法医鉴定结果清清楚楚:那一刀,是斜向右下精准刺入胸腔,直指要害。
这叫失手?
这叫正当防卫?
刻意改编:歪曲事实制造泪点
那电影是怎么拍的呢?
电影把赵晓红塑造成了一个长期遭受家暴的可怜女人,
被丈夫打得实在活不下去了,才"失手"杀了他。
然后在监狱里自我救赎十年,出狱后靠自己的努力,
成了影后,还跟自己的婆婆和解了,跟儿子修复了亲情。
多感人。
多催泪。
多赚眼泪。
但这跟事实有什么关系?
法院的判决书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没有任何家暴,没有任何防卫,就是一起因为家务琐事引发的故意杀人。
而且,更魔幻的来了。
赵晓红是2020年6月才刑满释放的。
但是!
按照法律规定,她被剥夺政治权利到2023年6月才结束。
也就是说,在2019年到2021年期间,她还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
导演秦晓宇偏偏就在这个时间段,进入监狱选她当主演,并且完成了整部影片的拍摄。
这是不是违法?律师说得很清楚:明显超出法律允许范围。
投机取巧:钻漏洞违规拍摄捞金
那这部电影是怎么绕过去的呢?
报备的是纪录片,拍的是商业片。
纪录片和商业片,在审批流程上完全不是一回事。
用纪录片的噱头进入监狱,实际拍出来的是一部商业院线电影,上映之后还要卖票赚钱。
这波操作,我真的服了。
而且这部电影不是小打小闹,它上了国际电影节,还拿了奖。
主创团队拿着这部电影到处领奖、上通告、接受采访。
直到——
网友出手了。
有较真的网友去翻了中国裁判文书网,把赵晓红的判决书原文扒了出来。
然后发现:
电影说她判了10年,实际判了15年 电影说她是"家暴反抗",实际没有任何家暴证据 电影说她是"失手",实际那一刀直指要害 连刑期都改了,罪名都改了,动机都改了。
这叫什么?
这叫从头到尾全是假的。
明星站台:舆论翻车火速致歉
那问题来了——
谁在为这部电影站台?
姚晨。
没错,就是那个观众缘一直不错的"国民姐姐"姚晨。
电影出事之后,姚晨第一时间发微博力挺,说这是"一个关于母爱的故事",支持这部电影上映。
评论区瞬间炸了。
网友问她:姚晨,你知道原型是个杀人犯吗?你知道法院判决书怎么写的吗?
姚晨没回应。
然后,5月16日,姚晨道歉了。
删掉了之前所有支持电影的微博,发了一条新的:
“看了相关报道,了解了更多信息,之前的言论确实不妥,我为自己之前的不当发言道歉。”
好家伙。
出事之前积极转发,出事之后火速切割。
这就是所谓的"国民姐姐"的担当?
全线崩盘:影片紧急撤档众人跑路
现在的最新进展是——
电影撤档了。
原本定档5月30号全国上映,现在直接说"档期调整",其实就是扛不住舆论压力,先跑了。
出品人沈芬和制片人都删掉了宣发内容,跑得比谁都快。
有一家出品公司更绝——直接减资,然后注销了。
留下一地鸡毛。
这整个事件,说白了就是:
有人发现了一个"好故事"——一个杀人犯在监狱里自我救赎,最后成为影后——多感人,多催泪,多有艺术价值。
但是真实的故事不够"感人",怎么办?
改。
把故意杀人改成家暴反抗。
把15年改成10年。
把"关系总体较好"改成"长期遭受虐待"。
把一个杀人犯,改造成一个悲情母亲。
然后拿着这个"改造版"的故事,去国际电影节拿奖,去国内院线上映,去赚眼泪,去赚钱。
细思极恐:真相险些被彻底掩盖
说实话,这件事最让我细思极恐的,不是电影本身。
而是——
如果网友没有去翻裁判文书网呢?
如果没人较这个真,这部电影是不是就顺利上映了?
几千万票房到手,主创们继续领奖、走红毯、上综艺。
原型赵晓红继续当她的"励志影后",接受采访,分享自己的"悲情人生"。
而那个被她亲手杀死的丈夫,那个无辜死去的人——
谁还记得他?
现在网上有一种声音,说"人家已经坐过牢了,给人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不行吗?"
行,当然行。
但是——
重新做人 ≠ 把杀人犯包装成悲情英雄。
赎罪 ≠ 靠美化犯罪拿奖发财。
一个真正悔过的人,应该是低调的、沉默的、不消费自己那段经历的。
而不是在监狱里就开始拍商业片,用自己的"犯罪故事"去换流量、换金钱、换名声。
那不叫赎罪,那叫二次收割。
最后说两句 这件事,撕开的不是一部电影的问题。
它撕开的是整个影视圈的流量密码——
只要故事够惨,就能煽情。
只要煽情够深,就能拿奖。
只要奖项够多,就能洗白。
至于真相?至于正义?至于那个被杀死的无辜的人?
不重要。
反正,吃瓜群众又不一定会去翻裁判文书网。
应该给当事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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