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在一场绵延整个周末的细雨中,国家医保局组织召开了2026年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解读活动。100余家企业近200人从全国各地赶赴北京,现场座位很快坐满,不少人站着听完了长达3小时的全程解读。

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从规则变化、材料申报,到PPT制作要求、评审逻辑、测算机制,再到续约竞价安排,事无巨细逐项展开。会后,又额外安排了近半小时的详尽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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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2026年,已经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的第九次医保谈判。

对于企业而言,“国谈”依然是决定一款新药成败的头等大事,但心态早已从最初的紧张与慌乱,演变为伴随新药全生命周期的常态化管理动作。甚至偶有"心大"的企业会忘记续约申报,需要医保局工作人员的电话提醒。

最近五年,中国创新药供给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仅2025年国家药监局就批准了76个一类药,而美国同期只有46个。新药上市速度持续加快,但医保基金的“蓄水能力”显然无法同步扩张。

在保基本的强制约束下,医保局一直谨慎处理其中的平衡。几乎每一年,医保目录调整规则都会有所升级,本质上是用越来越精细的政策工具调节“水流”走向,不断再定义什么样的创新值得被支付。

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一再提醒:今年在评审维度上,“临床价值”将成为更加刚性的标准。

另一边,医保局也在同步强化对“真创新”的正向激励。会上明确提到,2026年医保支付标准将进一步常态化落地,通过理顺同类药品间的价格关系,形成更清晰的价格梯度——让“真创新”获得与其临床价值相匹配的合理回报,引导整个行业驶入良性轨道。

01、紧平衡下的“真创新”再定义

如果用一个词形容2026年的医保目录调整,那就是“更加拥挤”。

2025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76个一类创新药,数量创下新高的背后,是医保评审端逐渐升级的筛选压力。回看上一轮国谈,医保局收到的申报信息高达718份,535个品种通过形式审查,同比增幅超20%。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符合2026年国谈申报条件的目录外品种已逼近400个。品种数量的持续膨胀,与医保资金池的"紧平衡"态势高度对冲——如何在拥挤的赛道中挤干同质化水分、筛出真正的创新,成为今年评审工作的核心命题。

也因此,今年医保局释放出的政策导向格外明确。一方面,继续强调“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另一方面,则反复强调“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

会上,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明确提到,有三种所谓“创新”可能难以得到青睐:第一类,是成药性存疑、临床价值不明确的“冷门新靶点”;第二类,是增量获益有限、仅做局部改良的“微创新”;第三类,则是研发年代久远、在海外早已边缘化,却在国内重新包装上市的“冷门老药”。

在业内看来,这意味着2026年目录调整的逻辑出现明显变化:不仅“进”的门槛更高,“出”的压力也在同步增加。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中成药评审规则正在出现明显收紧。《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引入了与国家药监局《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的政策强衔接——说明书中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核心项标注"尚不明确",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善临床数据的品种,将被列为重点考虑调出对象。

不过,黄心宇也在会上特别强调,此举的核心初衷是督促企业配合药监政策、补齐临床证据。在实际执行中,医保局会充分考量临床用药的连续性,中药企业无需过度恐慌。

02、为“真创新”预留时间与空间

如果说2026年医保目录调整的A面,是不断提高创新筛选门槛;那么B面,则是医保局主动为“真创新”腾路,包括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

时间方面,医趋势从现场获悉,今年国谈的整体时间轴全面前移,准备工作5月底结束,谈判竞价阶段由原来的9-10月提前至8-9月启动,结果预计于10-11月公布。

节奏前移带来的连锁反应,是原本约定俗成的"6月30日申报截止"时间节点随之变化。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创新药企的冲击,征求意见稿首次引入预申报机制:申报截止时间不再以正式批件为前提,只要药品在目录调整方案正式发布之日前已完成技术审评、"出了CDE",即可提前申报,正式注册批件在规定时间内补交即可。

根据2020年版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行政审批决定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因此这一安排实际上将有效申报窗口持平往年,企业无需因调整时间表而打乱节奏。

此外,针对附条件批准上市药品,今年特别设立"5年+3年"超长申报窗口期。此前,新药上市后仅有5年医保申报资格,而附条件批准的药品往往需要用前5年完成确证性临床试验、积累证据,转为常规批准时申报期限往往已所剩无几。新规下,自附条件批准上市起享有5年申报资格,若在5年内转为常规批准,自常规批准之日起额外新增3年申报期,最长可达8年,最大限度扩大申报窗口期。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安排将重点惠及第四、第五年才完成转常规的药品,也是医保局对"临床价值需要时间证明"这一现实的制度性回应。

与此同时,另一个影响深远的新机制也在今年正式落地——参照药预沟通。今年2月,医保局印发《参照药预沟通办法(试行)》,允许1类新药企业在目录调整启动前就意向参照药提交意见与证据,经专家论证后将结果反馈企业。

"过去参照药在预谈判的阶段才公布,现在提前了几个月的时间。"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主任丁一磊在会上直言,这正是医保局支持差异化创新政策导向的具体体现。

截止目前,首批31款新药已完成参照药公示,论证结果已反馈企业。丁一磊透露,其中约一半左右的品种,企业预期与专家判断基本吻合。5月12日,第二批26款新药进入公示阶段。医保局方面还表示,今年下半年将动态启动第三批参照药预沟通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预沟通结果将作为评审重要参考,但若正式评审结论与预沟通存在出入,以本年度专家评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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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与参照药预沟通的药品范围

空间层面,2026年为不同类型的创新药开辟了差异化通路。

其一,商保目录打通“转轨”通道。今年新增申报条件:纳入2025年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药品,可直接申报本年度国家医保目录。借助商保阶段积累真实世界数据、扩大生产规模、摊薄成本,再适时转入基本医保——"先商保、后基本医保"的路径由此正式确立。

从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落地情况来看,国家医保局披露数据显示,截至1月20日,已有14种药品在223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供应,超七成品种实现"零的突破"。最先跑出来的是阿尔茨海默病赛道:仑卡奈单抗已在156家机构实现销售,多奈单抗也进入46家机构;肿瘤药物紧随其后。相比之下,罕见病药品的销售半径仍显克制,部分品种仅在个别城市的定点药店有售。

其二,被调出目录的谈判药新增申报通道。新规提出:2020年以后谈判准入的品种,因未能成功续约而被调出目录的,其首个同通用名药品于2021年1月1日至本方案印发之日期间获批上市的。

医趋势现场获悉,这一政策的现实考量在于:若国内企业耗费多年仿制一款药品,届时却发现原研药因续约失败、履约问题或企业主动退出等原因被移出目录,因此失去申报机会显失公平。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未出现此类情形,此举意在未雨绸缪,兼顾临床需求与产业实际。

03、当医保开始重新计算“值不不值”

回溯医保基金发展的根本矛盾:一边是“支持创新、提升公平”的多重目标;另一边是收支约束在可预见时期内更加严峻的现实压力。

在这样的结构性张力之下,医保难以简单通过压价或扩筹来解决问题,唯一出路,是支付逻辑的深层升级——在既有资源约束下,构建更精细、更科学、更可持续的价值判断体系。

“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制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走到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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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出健全药品真实世界研究框架、规则和程序,鼓励支持对医保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药品开展真实世界研究,为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提供参考。

作为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的牵头部门,价采中心主任丁一磊在会上指出,过去,药品价值更多由临床试验决定;而未来,医保更关心的是:一个药进入真实临床场景后,究竟会对整个支付体系带来什么影响。

在今年2月举办的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工作解读活动上,丁一磊曾以GLP-1受体激动剂举例:若某药品在注册试验中糖化血红蛋白达标率达到80%,在真实世界复杂人群中降至78%,看似“下降”,但若参照药在同样环境下降不足78%,其相对价值反而更加清晰。从底层逻辑看,医保部门作为支付方,需要回答的不应是“某种技术是否更好”,而是在有限资源条件下,哪类健康需求能够带来整体人群健康效益的最大提升。

对于积极开展综合评价的企业,医保局也给出了明确的政策激励:将在协议价基础上给予进一步支持,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更有弹性的支付和管理政策。

根据规划,2025-2027年将依次经历“启动、实践、应用”三个阶段。到2027年底,国内将形成一套以价值为导向、基于真实世界研究的医保综合价值评价体系,并逐步在全国推广。2026年,正在成为真实世界医保评价大范围落地的关键“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