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9日讯 今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近一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打出一套“强法治、促公平、优服务、激活力”的组合拳,推动民营经济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优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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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年来,市场监管总局聚焦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跨区迁移、公平竞争、信用修复、监管执法等急难愁盼问题,靶向完善制度供给。针对跨区迁移痛点,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明确经营主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档案,无需在迁出地重复申请,并推行网上办理。针对公平竞争热点,推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低价倾销,禁止大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同时制修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力求打破“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市场壁垒。此外,出台《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为企业研发创新解除后顾之忧,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对违法失信信息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出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完善法治保障的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尤其注重激发数量最庞大的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的活力。2025年7月15日施行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实现多项制度创新:仅网上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将网址登记为经营场所;经营者继承人可通过变更登记实现传承经营;个体工商户可直接转型为企业,保留原字号、延续行政许可;跨区域经营可直接向迁入地申请变更登记。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无需提交清税证明,有关部门10日内无异议即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截至2025年底,全国“四新经济”个体工商户达4010.9万户,连续五年保持增长;累计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8.4万户,持续经营时间中位数达8.4年。

法治的根基在于公平竞争。市场监管总局积极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规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从市场准入退出、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四方面细化66项禁止性情形,明确不得排斥外地企业参与本地招标采购、不得设置倾向性条款等。2025年至今年一季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审查拟由本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7.3万件,对1.5万件提出修改意见。2025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查政策措施54.8万件,督促整改问题文件1.3万件;制发提醒敦促函件3350件,约谈207次,通报问题文件126次。一系列刚性约束有效清理了无依据审批、重复备案、搭车收费等违规做法,为民营经济组织拓宽了发展空间。

在夯实公平竞争基础的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以标准化为重要抓手,助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走向国际。常态化开展民营经济质量与标准化大讲堂,举办全国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与标准创新大会,发布典型案例。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6年将推动修订“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系列国家标准,建立高质量团体标准评价与推荐机制。目前已成立一批以民营企业为核心的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如国际星闪无线短距通信联盟、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等,发布各类标准百余项。针对民营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海外反垄断风险,市场监管总局出版《OECD国家反垄断法律制度简述》,印发《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打造“海外反垄断合规讲堂”民企专场,并会同多部门针对光伏等重点行业发出预警提示。下一步将启动企业海外反垄断合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包括修订合规指引、编纂《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反垄断法律制度简述》、推动海外反垄断合规服务平台投入运行、举办6至8期合规讲堂等,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合法权益。

展望未来,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张道阳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重点在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修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开展破除妨碍统一公平竞争卡点堵点、反垄断执法护企、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效能提升三项专项行动,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支持民营企业依法投资并购,同时开展“治理低价无序竞争 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行动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二是创新民营经济监管方式,探索非现场、无接触式、“扫码入企”等模式,推动双随机监管与“综合查一次”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次数,开展执法队伍“清风铁纪”教育整顿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直播电商广告违法行为。三是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能力,编制“十五五”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规划,深化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推动平台企业赋能个体工商户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造“信用+服务”品牌,深入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常态化推进质量技术帮扶,联合平台企业深化“中小商户数字化帮扶”品牌活动,以“问情服务”认真倾听解决民营经营主体困难诉求,提振发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