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蒲公英Ouryao)

编辑:无名

摘要:2026年05月19日,内蒙古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征集“十五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制修订有关建议的通知》,征集时间截止5月22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进一步做好“十五五”时期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建设工作,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内蒙古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提高和制修订,不断提升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管理细则》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十五五”时期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制修订有关建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有关教育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

二、征集内容

重点围绕自治区已发布的《内蒙古中药材标准》(2021年版)、《内蒙古蒙药材标准》(2021年版)、《内蒙古蒙药饮片炮制规范》(2020年版)以及其他需要制修订的自治区中药(蒙药)相关标准。

建议内容可包括标准中需要修订的具体品种、项目或方法,新增品种或技术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现行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修改方案,以及2026年度拟优先开展的标准研究项目等。

提出建议时,需说明以下内容:建议人/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标准名称及具体条款(或品种)、存在问题或制修订理由、拟修订的主要内容或新增标准草案要点,以及相关技术支撑材料(如有)。

公开资料显示

  • 《内蒙古中药材标准》(2021年版):由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并发布。作为内蒙古自治区中药材加工、经营、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技术标准,自2021年12月31日起实施。全书共收载61个品种。自实施日起,原收载于1988年版《内蒙古蒙药材标准》的同品种标准同时废止。

  • 《内蒙古蒙药材标准》(2021年版):由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并发布。作为内蒙古自治区蒙药材加工、经营、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技术标准,自2021年12月31日起实施。全书共收载420个蒙药材标准。自实施日起,原收载于1986年版及2015年版增补本的标准同时废止。

  • 《内蒙古蒙药饮片炮制规范》(2020年版):由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并发布。它是内蒙古自治区蒙药饮片加工、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的法定依据,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全书共收载蒙药饮片720种。自实施日起,原收载于2015年版《内蒙古蒙药炮制规范》等同品种标准同时废止。特别注意:自2023年10月30日起,其中收载的人参片(人参粉)等49个品种(品规)已停止执行。

三、其他

请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十五五”时期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制修订建议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管理办公室)。

自治区药监局将组织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专家委员会对所提建议进行审议,结合“十五五”规划及工作实际,确定“十五五”时期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

联系人:任君

联系电话:0471-4505635

电子邮箱:58502015@qq.com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