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纪委监委对阳江市同心中学原党总支部书记陈凤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凤英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把公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凤英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江市江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凤英开除党籍处分;由阳江市江城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漠海扬清
编辑 陈伊
审核 张倩 王晨郁
校对 杨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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