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认为

电动自行车体型小、够灵活

能在车流中“行如流水”

巧妙地躲过危险

事实真的如此吗?

典型事故案例警示

2026年1月25日21时57分,在我市孟津区桂花大道与王城大道交叉口,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与由北向南雷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李某、雷某受伤及上述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当事人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是该起交通事故的成因,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雷某无责任。

自认为、图方便、赶时间、没耐心

在安全面前

这些理由只是交通事故的催化剂

(下列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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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道、冲红灯过路口时,与胡某驾驶的轻厢货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伍某头部、手部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吴某未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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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路口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直接闯红灯,造成两车部分受损,倪某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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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经过路口时,直接闯红灯,导致电动车与由蒋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

安全骑行是底线

尤其要牢记安全准则

遵守交规 安全骑行

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违规载人,佩戴安全头盔。逆行和闯红灯是电动车事故的高发诱因,违规载人则会增加车辆操控难度,大幅提升事故风险;而安全头盔是骑行者的“生命盔”,能在突发碰撞时最大程度保护头部安全,是不可或缺的防护装备。

“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

早点出发预留充足通行时间,避免因赶时间而急加速、乱穿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始终靠右行驶,远离机动车车流核心区域,减少与机动车的交汇风险;保持低速匀速行驶,遇到路口、车流密集路段提前减速,给自己和他人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

希望每一位出行者都能引以为戒

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

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远离交通违法

文明安全骑乘

来源:洛阳交警